第 14 条

对单据传递过程中的延误,丧失和对单据翻译的免责。

  1. 银行对于任何电文,函件或单据在传递过程中发生的延误和/或丧失所造成的后果,对于任何电子传递过程中发生延误,残缺或其它错误,对专门术语的翻译和/或解释上的错误,概不承担责任和义务。

  2. 银行对需要澄清所收到的指示而采取措施所产生的延误概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