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改革的目标:建立开放的贸易体制

(一)旧的外贸体制及其弊端

在 1978 年以前的 20 多年间,中国对外贸易实行集中统一的计划管理。进出口商品的品种,数量甚至价格都由计划部门确定,然后下达给外贸部所属的十几个外贸公司严格执行。为了保证国内市场不受国际市场的影响,统一对外,这些外贸公司在指定的经营范围内有垄断权。他们买断出口物资, 并以国内价格销售进口商品。地方上外贸分公司的主要任务是收购,准备出口货源。外贸系统财务统一核算,由国家统负盈亏。

这种外贸体制与当时国家的计划经济制度是一致的。在那时的国际经济环境下有它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但它造成了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的“隔层”。根据世界银行专家 1986 年对中国的考察,这一“隔层”带来以下一些问题。

  1. 出口效益低。出口并不是根据中国的比较成本优势决定的。有的出口商品存在着严重亏损。

  2. 出口格局不合理。由于国际价格没有传导给生产者,盈利的出口商品得不到鼓励,亏损的得不到限制。

3。缺乏信息。“隔层”使中国企业在产品设计,新产品开发,质量管理等方面失去了许多“免费”技术援助的机会。

4.缺乏来自进口的竞争。进口管制和高关税,客观上保护了国内企业落后的技术和经营管理状况。【1】

(二)改革的主要进程

1978 年底,中国确立并开始实施改革和开放政策。外贸体制改革也是“开放”的重要内容之一。它大体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1. 1979—1987 年,下放外贸经营权,改革计划管理体制。

1979 年 7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法》公布并实行。这个法律允许合资企业自行进口其生产所需要的机器设备、原材料、零部件,出口其产品。这是自 50 年代以来中国第一次允许外商来大陆投资,也是第一次给予企业进出口权。这一年,广东、福建两省和北京、天津、上海三市相继获得外贸权,从此,拉开了外贸改革的序幕。

此后,外贸部所属的各外贸公司逐步失去了它们的垄断地位,他们在各地的分公司相继获得一部分商品的进出口权。各省、自治区、计划单列市和经济特区都建立了自己的外贸公司。冶金、有色金属、煤炭、电子、船舶、石油化工等十几个工业部门成立了专业进出口公司。国家还批准了一些大中型工业企业自营进出口业务。

对进出口的指令性计划管理体制,逐步被指令性计划、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管理体制代替。计划列名商品由 3000 多种减少到 100 多种, 取消了全国的外贸收购计划和调拨计划。

  1. 1988—1991 年,外贸公司由承包经营过渡到自负盈亏,建立了外汇调剂市场。

为了推动政企分开,调动地方上增加出口的积极性,打破财务上的“大锅饭”,从 1988 年起,国家各专业外贸公司与地方分公司脱钩,后者下放地方管理。由各专业外贸公司和地方分别向国家承包出口收汇、上交外汇和盈亏指标。

1991 年,国家调整了人民币汇率,使其与当时平均换汇成本接近。在此基础上,取消了对出口的财政补贴。外贸企业初步实现了自负盈亏。这一年, 还在全国按不同类别商品统一了出口创汇留成比例。外贸企业出口收汇在完成上缴国家和地方政府外汇任务后,大约在 40%可以自己支配,主要用于自营进口和在外汇调剂市场上调剂。机电产品出口创汇留成的比例更高一些。

1988 年,上海建立了第一个公开竞价的外汇调剂市场。随后,在全国 19 个城市也陆续建立了外汇调剂市场。调剂价格基本上按供求状况浮动。外商投资企业也可以进入调剂市场。

  1. 1992 年以来,对外贸易体制进一步向关贸总协定规则靠拢。

近 3000 家生产企业和科技开发机构、商业公司相继获得进出口权,被鼓励直接进入国际市场。

为积极推进“复关”谈判,中国取消了进口调节税,减少了配额和许可证管理的商品品种,并几次主动削减了进口关税。

从 1994 年 1 月 1 日起,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有管理的人民币浮动汇率制度。在上海建立了全国银行间统一的外汇市场。同时取消了外贸企业承担的上缴外汇任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已经从 1994 年 7 月起正式实施,一些配套的法律、法规正在制订或修订。中国的对外贸易管理开始逐步纳入法制轨道。

(三)改革的目标:建立更加开放的贸易体制

在 1978 年以前的 20 多年间,中国处于封闭或半封闭状态,拉大了与外

部世界经济发展的差距。改革开放 15 年来,中国同世界各国贸易与经济合作迅速发展,国民经济保持了较高的增长率,综合国力进一步增强。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将被几代中国人民所吸取。这是中国长期坚持改革和开放政策的坚实基础。

1993 年 11 月,中共中央作出了《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

问题的决定)。这个决定规划了 90 年代中国改革的总体框架和行动纲领。决定指出,中国必须“积极参与国际竞争与国际经济合作,发挥我国经济的比较优势,发展开放型经济,使国内经济与国际经济实现互接互补。”【2】

1994 年 5 月,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在北京召开了“90 年代中国外经贸战略国际研讨会”。吴仪部长在其主旨报告中明确表示,“中国将按照国际贸易规范和国际惯例的要求,进一步改革经济体制特别是外贸体制,加快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加快国内经济与世界经济的接轨,奠定我国开放型经济体系的基本格局。”【3】

中国所要建立的开放型贸易体制的主要特征包括:

  1. 在统一对外经济贸易政策、法规的前提下,逐步放开外贸经营权,鼓励企业面向国内外市场,平等竞争,自负盈亏,自我发展。

  2. 国家主要运用汇率、税收和信贷等经济手段调控对外经济活动。取消

指令性的进出口计划。

3。降低关税总水平。对国内市场的某些必要的保护,将严格按照关贸总协定和世界贸易组织允许的方式和程序进行。

  1. 逐步开放服务贸易,促进商品、资金、技术和劳务合作的相互渗透, 协调发展。鼓励服务贸易领域的竞争。

  2. 发挥进出口商会和其他各种中介服务组织对企业经营的协调指导、咨询服务和自我约束作用。

总之,开放型贸易体制将是一个与国际贸易基本规范和惯例相衔接的贸易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