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加入 WTO

中国早在 80 年代初期实行经济改革和对外开放时即谋求恢复与 GATT 之间的正式关系。近年,中国经济增长强劲,不断开放贸易与投资体制,为中国全面加入这一贸易体系奠定了基础。然而,中国要成为 WTO 的成员,还需要进一步进行重大的政策变革并加大其经济政策和法规的透明度。

中国最为关注的是成为 WTO 的创始成员。但中国的努力没有成功。这是因为并非所有悬而未决的问题均能得到解决,还因为中国谋求以一个发展中国家的身份保留特殊和差别待遇的基本内容。自 1978 年开始实施对外开放政策以来,中国已进行了相当规模的经济改革,但其国民经济的重要部门仍由国有企业占据主导地位。中国的贸易伙伴亦提出了许多关于中国贸易和支付制度透明度与开放性的问题。

在对外开放政策的指导下,中国的贸易与投资政策在不断放宽,从而使中国的经济持续有力地增长,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一强劲增长业绩可能会赋予中国决策者以更大的信心继续其改革进程。如果中国要全面加入wTO 及其贸易体系,就需要继续这一改革进程以便于解决许多悬而未决的问题。

WTO 与乌拉圭回合的单一协定对中国和其他过渡型国家加入全球贸易体系规定了“入伙预付金”。所有较为严格的规定,即取消商品进出口包括农产品进出口的数量限制,《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中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新标准,以及《关于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中有关取消出口补贴和国内补贴的规定,均对这些过渡型国家提出了具体的挑战。

WTO 的部分条款对过渡型国家做了特殊的过渡性安排,而其他条款则仅只对发展中国家规定了这种安排。中国现正要求其发展中国家的地位得到承认。至少应按照世界银行的衡量标准,中国确实象印度、尼日利亚和其他那些人口众多、人均收入较低的国家,因而有可能取得与《关于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附件七所列国家[注 8]相一致的特殊地位。

在 GATT 指导下,加拿大是四方贸易集团中率先与中国开始双边谈判的。美国等国则拒绝进行双边谈判,因为它们想保留拒不将 GATT 适用于中国的权利。不过, WTO 的新安排已做出特许,即美国在与中国就其加入 GATT 和 wTO 进行谈判后如对谈判感到不满,则无须放弃这种权利。

加拿大明确支持中国加入 GATT 和 WTO,但又要求中国提供有关其贸易体制的多方面信息和说明。加拿大对获得有改进的、易于预测和有透明度的对华市场准人普遍具有兴趣。因此,加拿大希望能确保中国提供一项有明确规定的方案和承担义务日程安排,使中国的贸易和法律体制与 WTO 的义务相符合,并希望中国对商品和农产品贸易及服务贸易市场准入所承诺的义务能与加拿大的出口利益一致。

鉴于《多种纤维协定》将在 WTO 生效后 10 年内分阶段逐步失效。因此, 迫使中国要尽快解决加入 GATT 和 WTO 的问题。不然的话,在 wTO 生效后,中国很可能将是脱离该协定配额安排的唯一大国。如果真是如此,加拿大和中国将在纺织品和服装贸易方面有许多重要双边问题要进行谈判。

尽管存在着政策不稳定和领导人可能更迭的问题,但总的来说,中国与世界经济的联系不断发展,这将会有利于维持中国的经济改革进程,便于它最终加入 WTO。

在中国的大部分投资都用在致力于制成品或组装品再出口的合资企业上。可更多的公司在投入资金时把目标对准了中国国内的市场,例如,建立合资公司从事汽车生产。在投资前,这些公司会抵制对企业业绩的要求,因为此类要求削弱了投资的活力。外国投资商一旦认可这种要求,就会担心中国进一步开放经济会逐渐对其投资构成损害。因此,而得出的政策结论是, 中国不应放慢经济开放速度,而要在对外国投资商实行企业业绩要求时持谨慎态度,并且要具有一项明确的计划继续对国际贸易与投资开放本国经济。中国要加入 WTO 恰好需要这样一项计划。

现在,让我们转向与企业业绩要求有关的一些具体问题。这类要求也就是“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