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圭回合与 WTO:总的看法

乌拉圭回合的成果体现为 WTO 支持下达成的一个单一协定。它包括取代原有 1947 年 GATT 的《1994 年 GATT 总协定》,12 项关于商品贸易的协议,1 项《服务贸易总协定》和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新规则。它们均被总括于 WTO 的名义之下并服从于同一个相互协调的解决争端机制。

GATT 的主要原则均已纳入 WTO 并从中得到加强。这其中包括实行了无差别待遇。GATT 第一条规定了最惠国待遇,这意味着要平等对待贸易伙伴。例如一国扳手的进口关税对所有贸易伙伴都应一样。GATT 第三条还规定了国民待遇,这就是说,进口产品一旦交纳了关税,就必须在所有内部调节和征税方面得到与本国产品同等的待遇。除这些无差别待遇的主要规定外,另一项重要规定是 GATT 第十一条,即禁止对进出口实施数量限制。

WTO 的单一协定在许多方面加强了这些规定。这包括:限制对发展中国家实行特殊和差别待遇;取消特别例外规定,包括对与 GATT 义务相悖的政策而规定的“老祖父权利”,而这些义务的制定均先于 GATT 成员的确定;取消其他特别例外规定;使全体成员都遵循所有这些协议。

要成为 WTO 成员,便需要就商品、农产品和服务贸易市场准入的时间表进行谈判。在数量限制禁令得到强化后,现有的数量限制,如对进口农产品的限制,将被关税限制所取代。而关税限制则将随时间而逐渐被减少。

多边贸易体系中这一新的法律结构对贸易行为和投资决策意味何在呢? 它体现了对多边贸易体系的全面改革。例如,自 50 年代即作为 GATT 重要组成部分的特殊和差别待遇概念已被大量修改,多数内容将在 5 至 7 年内逐步终止。这是全球贸易体系中的一项重大变革。迄今为止,涉及市场准人,进口产品享受国民待遇、禁止数量限制和多边贸易规则中所有其他组成部分的主要的约束关税义务仅仅是针对发达国家中的小群体,首先是经合组织国家。虽然许多发展中国家都是 GATT 体系的正式成员,但事实上,发达国家对它们负有责任,而它们对发达国家所承担的有效义务却寥寥无几。

虽然专门和差别待遇的某些因素目前依然存在,但是,当 WTO 生效而 WTO 的义务将由各成员在今后十年里分阶段承担时,多边贸易规则将面向许多发展中国家,真正具备在全球基础上的适用性。

中国和前苏联的共和国现正处于再度加入 GATT—WTO 体系的过程中。它们都在以不同方式谋求加入 WTO。随着这一过程的发展,我们姑且推测会是这样,那么,发展的路上可能会有些颠簸碰撞。不过,随着发展,我们会看到,竞争自由化这一意义重大的进程将在 WTO 中得到实质性的巩固和加强。勿容置疑,亚洲新兴工业化经济体的示范作用和它们富于竞争力的挑战对世界各地的竞争自由化进程起了促进作用。然而,亚洲新兴工业化经济体的自由化大都是单方面的行为(与美国的争吵或许推进了若干亚洲经济体的这一进程)。在亚洲国家中,只有日本在乌拉圭回合前全面参加了对等的贸易谈判。顺便提一下,80 年代新西兰和澳大利亚的自由化举措也大体上是单方面的行为。

其结果是,乌拉圭回合中多数东亚国家(地区译注)的政策立场严重摇摆或难于协调。它们在言谈中均坚决支持将乌拉圭回合圆满结束,但又不愿承担进一步使其国内产业自由化的义务,也不愿在诸如金融等服务贸易(包括投资)领域内作出大范围放开限制的承诺。当然,加拿大亦参与了日本和韩国谋求为同进口品竞争的本国农产品生产者保留特别配额的努力。

亚太地区甚至可以说亚太经合组织地区包含着十分多样化的社会群体。这种经济发展水平和促进经济发展方式上的多样化,无论对区域性或全球性的经济一体化都既形成了促进又构成了挑战。而且东亚经济一体化的做法也不同于欧洲和北美所采取的那种更为正规的政府间一体化程序。

亚太地区国家,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亚大经合组织发展进程本身从实质上

促成了乌拉圭回合的圆满结束。包括东亚发展中国家在内的几乎所有亚太经合组织成员均在 WTO 协议逐步生效过程中承担了大量的义务。[注 7]但是, 相互讨价还价和接受有关贸易与投资体制的契约式国际义务,过去和现在对东亚发展中国家都是一次新的经历。因此,WTO 的生效将既加强亚太经合组织成员的自由化进程,又改变着东亚发展中国家的国际经济关系行为。

尽管 WTO 和乌拉圭回合达成的各项协定的承诺尚未完全兑现,但竞争自由化的进程从各个区域和多边谈判行动中亦得到反映。亚太经合名人小组在阐明亚大地区自由化前景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 1994 年 11 月举行的茂物首脑会议上,亚太经合组织成员领导人正式宣布了一项规划,即该组织的发达成员于 2010 年,发展中成员于 2020 年实现自由贸易。另外他们还通过了“非约束性投资原则”。

无独有偶,在此之后数周举行的迈阿密美洲国家领导入会议也宣布将于2005 年成立美洲自由贸易区。与此同时,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三国成员也宣布将就智利加入该协定开始谈判。

这些公告的连锁反应在其他地区也有苗头。就在宣布建立美洲自由贸易区和提出智利加入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的同时,南方共同市场的四国——巴西、阿根廷、乌拉圭和巴拉圭也在成立关税同盟问题上取得了显著的进展, 尽管这一进展仍然是不完全的。

欧洲一体化也在发展中。欧洲自由贸易区(已大半被包容投资与服务贸易区域的欧洲经济区取代)中剩下的部分国家,奥地利、芬兰和瑞典于 1995

年 1 月 1 日成为欧洲联盟的成员。欧盟也在忙于与东欧国家进行双边协定的谈判,与土耳其就建立关税同盟进行磋商,并向马格里布地区提议建立一项区域性贸易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