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运用财政金融政策,既促进又保护

搞产业结构调整,财政金融政策很重要,以日本的经验看,无论强化产业结构,还是强化贸易结构,实际上都是通过强化财政、金融政策的调控来实现的。

战后日本实行政策金融制度,为其经济的发展铺设了一条捷径。通过这一制度注重扶植和保护战略产业,如石化、汽车、机械、电子等,将企业经营所有资源集中用于加强国际竞争力。这一制度的主要内容是,集中保险、养老基金、邮政储蓄等闲散资金,通过政府的政策金融机构对特定对象进行资金融通,从质和量两个方面弥补商业金融机构的资金不足和投资重点。财政投资贷款与商业投资贷款的性质不同,前者资金来源基本上是无成本的税收与邮政储蓄,即使发行公债,筹资仍有政府信用担保,另外,政府融资出于政策需要,不注重商业机会,它是国家产业政策的一环。在政府扶植战略产业的举措中,日本银行起到了核心作用,它对政策性银行提供超低利长期直接贷款,得到贷款的政策性金融机构按其政策属性将长期贷款优先而集中投向战略产业。

日本从 1953 年开始按年度制定“财政投资、贷款计划”财政投资贷款的规模, 50 年代约占一般预算的 30%,后升至 40%~50%, 1971·72 年

为打破经济萧条高达 52.4%,到 70 年代后期所占资金比率更高达 74%,财政投资贷款的规模越大,说明国家介入经济与金融的程度越深,政府在产业结构调整、转换、升级中的作用越大。

财政金融对产业的保护主要体现在,对新技术的采用和新兴部门的开发,通过税制对引进技术进行支持。与日本的情况相比,韩国在出口金融支持体系的建设方面,毫不逊色,该国设有“支援出口信贷”、“外币供给基金”、“外币支付担保制”、“出口产业培育基金”、“创汇用原材料进口信贷”、“出口设备贷款”等多项优惠信贷。国家的存款货币银行(DNB)开发银行(KDB)和进出口银行(EXZMB)提供的此类贷款总额不断增加。此类贷款年利率比一般贷款低 6%,最低的时候, 60 年代中期,出口金融贷款的利率低于一般贷款利率近 20 个百分点。除出口融资和信贷担保外,韩国为鼓励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市场,采取增加科技开发投资借贷等优惠措施,科技投资占 GNP 的比重由 1970 年的 0.7%,提高到 1987 年的 2.2%。近几年对资金支持出口企业的选择由指定行业改为以技术升级和提高效益的企业为对象,促进了企业开发高附加值的出口产品。

上述日韩两国的经验说明,经济的国际化应当与财政的强化同步,才能在比较有利的宏观环境中发展。从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过去国家计划委员会是通过分配物资来调节经济,现在中央政府则要通过分配资金来调控经济,从体制上、手段措施上、方式方法上都会有一个根本的改革和突破。如何运用财政、金融手段,有效地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转换和升级;促进出口的持续增长,促进科技不断进步是金融财政改革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