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关贸总协定及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地位的历史与法律问题*

蔡文国

1994 年,中国申请加入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的谈判已历时长达 8 年,仍未获得成功。到 1994 年年底,中国加入 GATT 的努力没有取得进展, 因而未能成为 GATT 的继承机构——世界贸易组织(WTO)的创始国。在恢复中国缔约方地位谈判的中国工作组第十九届会议以后,中国提出不再主动要求召开中国工作组会议。但是,中国并未关闭继续谈判的大门。1995 年 5 月和 8 月,中国政府应中国工作组之邀开始进行非正式谈判。该工作组现已转而负责中国加入 WTO 的谈判。预计,关于中国 WTO 成员国地位问题的正式谈判也即将正式开始。

中国是 1947 年 GATT 成立时的 23 个创始国之一。鉴于历史原因,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 30 多年没有参与 GATT 的活动。到 1986 年 7 月,中国才申请要求恢复其 GATT 成员国地位。随后,中国同 GATT 其他缔约国一道参与了两轮平行的谈判,其一是乌拉圭回台谈判,该谈判已于 1994 年 4 月在摩洛哥的马拉喀什结束并宣告了世界贸易组织(WTO)的诞生。第二个谈判是关于中国恢复其 GATT 成员国地位的谈判以及作为 WTO 创始成员国的谈判。* 本文于 1994 年下半年草拟,于 1995 年上半年修订。

乌拉圭回合谈判的成功以及 WTO 的建立,产生了许多涉及有关中国GATT/WTO 成员国地位的重要问题。本文旨在回顾有关中国 GATT/WTO 成员国地位的谈判中所出现的某些历史及法律问题,并对中国加入世界贸易体系的问题进行分析。首先,本文将介绍有关中国 GATT/WTO 成员国地位的历史发展,并着重论述关于中国成员国地位的谈判情况;其次,基于乌拉圭回合协议成果的背景,对涉及中国的 GATT/WTO 成员国地位的某些历史及法律问题进行分析,包括是复关还是入关的问题、老祖父权利问题、互不适用条款以及针对中国的选择性保障条款的适用等问题;最后,是作者个人的结论性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