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贸易与加工区
自由港。自由港是指整个港口处于一国(地区)关境之外,允许外国货物免税进入的港口区域。在自由港内,外国货物可自由改装、分装、加工、销毁、储存和销售。但外国船舶进出港口仍须遵守所在国有关卫生、移民及其他政策法令。自由港分为完全自由港和有限自由港。前者对外国商品的进口一律免征关税,后者只限几种货物缴纳关税或者禁止进口。目前,世界上的自由港绝大多数属于有限自由港。即对绝大多数商品给予免税待遇;对少数商品仍规定征收关税或实行不同程度的贸易限制。
自由贸易区。自由贸易区又称自由区、免税贸易区、对外贸易区。它是指从一个国家海关管制区(关境)划分出来,准许外国商品自由进出口的特
定区域。它可以设在港区,也可以设在内陆。在自由贸易区内,除免除关税法通常实行的进口限制外,还免除关税和各种进口税,以及在一定期限内免除公司税和所得税。在经济活动方面,除不允许进行制造业活动外,外商在区内可进行各种形式的商业活动,包括转口贸易、过境贸易、储存货物、货物分类等。在自由贸易区内,除关税法外,凡适用于全国各地的刑法、民法, 在自由贸易区仍然适用。
出口加工区。出口加工区是指一国(或地区)为了吸引外资、引进技术、促进本国(或地区)的社会经济的发展,建立出口导向性的产业,从其领土中划出的一块具有综合配套环境的地区。出口加工区一般用屏障与相邻地区隔离,但仍置于本国主权管辖下,采取有别于国内其他地区的特殊的对外经济政策,如采取减免税等经济优惠待遇,吸引外资来区投资设厂等等。一般情况下,出口加工区对外商投资有必要的限制,如对投资项目实行指示性和指导性限制;规定投资审批程序、产品外销比例和外汇自我平衡措施;规定招工和工资制度;加强财务审计,防止滥用转让价格;实行一般人员和技术人员本国化;发挥董事会作用;限制与民族企业竞争和不得对环境造成污染等等。
出口加工区还有一类,即科研性、技术知识密集型产业的出口加工区。国家(地区)建立这类出口加工区,是为了促进本国(地区)知识密集型产业的发展,引进尖端技术工业及科学技术人才,提供优厚的条件,以激励国内科学技术研究的创新与出口产业现代化相结合,提高出口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适销性和竞争力,以利于实现出口产业由劳动密集型向知识和技术密集型转变。
保税区与过境区。保税区是指由海关设置或由海关批准注册的特定地区或仓库,具有贸易、仓储和出口加工三大功能。在保税区内,外国货物不办理进口手续就可长时间存放;在储存期间(一般一个月至一年),进口货物暂不缴纳关税,如再出口,可免纳关税;货物一旦进入海关管制区,则应照章纳税;货物若逾期存放,或加收费用,或以放弃货物论,由海关拍卖,所得货款除抵偿关税、仓租及其他杂费外,余款发还货主;保税仓库内商品经批准可进行再包装、升级、挑选、抽样、混合等业务活动。
过境区是指国际海运交通方便的国家,为了便利邻国的进出口货运,根据双边协定,把沿海港口、河港或边境城市作为过境货物自由区,对来自或运往内陆国家的过境货物提供方便,简化海关手续;免征关税或只征收小额的过境税。过境货物一般可在过境区作短期储存或重新包装,但不得进行加工。
自由边境区。自由边境区是指在一些经济发展水平低、运输条件差、而与其他国家接壤的边境地区划出一定区域,并实行对外优惠政策以吸引外资,发展来料加工、来件装配、来图加工和补偿贸易的特殊贸易区域。设立自由边境区的目的,是为了开发和繁荣边区的经济。区内使用的机器设备、原材料、零部件和消费品,可以免税或减税进口。自由边境区的特点是,进口商品或加工装配后的商品,大多在区内使用,只有少数用于再出口;如从区内转运到本国其他地区,则须照章纳税。
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是指实行优惠的经济政策,吸收国外的资金和技术,以兴办生产性企业和科研机构、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和发展新兴产业为主的技术密集、知识密集的生产性开发区域。
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经济特区有明显的不同:
1、经济功能不同。经济特区基本上属于综合性的自由港区,为了更好地发挥其地理优势,充分利用劳动力和土地,不但兴建工业,而且也发展旅游、房地产、金融、饮食服务等多种产业。而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建设则着眼于利用沿海城市雄厚的经济基础、发达的科技和高水平的人才优势,主要发展技术和知识密集型工业,力求建立适应现代化技术发展的新兴产业。
2、优惠政策不同。由于特区是具有多功能的综合性区域,外商投资企业无论是生产性或非生产性的,均按 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而经济技术开发区则以发展工业为主,只有生产、科研性企业才可享受一些优惠待遇,对生活消费品、市场物资则与区外管理办法相同。
3、作用不同。经济特区侧重于自身的发展建设,虽然它的建立和发展为全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和加速对外开放的进程提供了丰富的经验,但在带动广大内地经济发展、传播技术等方面的作用有限。而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建设不仅仅局限于在开发区内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更重要的是能发挥枢纽作用,即发挥对内外辐射的两个扇面作用,沟通中外经济联系,向内地传播引进先进技术、现代管理方法及经济技术信息,促进广大内地开展对外贸易, 为繁荣全国的经济作出贡献。
4、管理体制不同。经济特区是在我国政府管辖下受省直接领导,并实行特殊经济政策和管理制度的特别区域。特区所实行的法规由所属省人大常委会负责制定。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设立,必须经我国中央人民政府批准,在所属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实行某些特殊的经济政策。优惠范围远不及特区广泛,其法规也由所属市人大常委会予以审批和颁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