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编织严密的税收监督网

为了使税法得以贯彻执行,法国有一套完整的税务监察体系和制度,一方面监督纳税人依法纳税,保护税务工作人员的工作权益和人身安全;另一方面也力戒税务工作人员贪赃枉法。在国家经济、财政和预算部下设税务核查局和税务总监察局等机构,分兵把口、监督大企业、高收入者以及税务工作人员的情况。

为杜绝纳税人偷税、漏税和税务人员执法犯法,全国有一个庞大的电脑信息处理系统,纳税人的就业、经营活动、收入、财产及纳税情况全都存在其中。纳税人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申报,而税检人员则由法律授权拥有知情权、核实权、调查权和纠正权。所有从事流动性商业活动的人(例如摊贩) 只要时间达 6 个月以上的,都要到税务部门登记,并缴一笔完税保证金。股票等有价证券都记名发行。企业不得以职业秘密对抗税务检查。对于拖欠和抗拒行为,税务当局首先提出警告,如纳税人置之不理,税务当局则根据调查结果估算纳税基数进行强制性征税。

抗拒税检是犯法行为。违犯税法者将以情节轻重受到税务处罚或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