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及贸易总协定”和“乌拉圭回合”

关税及贸易总协定(GATT)是一项规定国际贸易法律准则的国际多边协定,是进行多边贸易谈判协调和解决国际贸易争端的国际机构。1948 年 1 月1 日成立,我国当时是缔约国之一。总协定后经过多次修改和增补。1965 年,

增加关于发展中国家的第四部分。目前参加该组织的有 100 多个国家和地区,总部设在日内瓦。其宗旨是通过实施无条件最惠国待遇,削减乃至取消关税与非关税壁垒,促进贸易自由化,以实现“提高生产水平,扩大世界充分就业,保证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的巨大增长,扩大世界资源的充分利用, 以及发展商品的生产和交换”。

总协定实施以后,便开始进行全球多边贸易谈判。迄今为止,已进行了8 轮谈判,每轮都简称为一个“回合”。如第 7 轮谈判由美国前总统尼克松

倡议、在东京开始,故称“尼克松回合”或“东京回合”。已经进行的前 7

轮多边减税谈判,使各国关税有较大幅度下降。第 7 轮“东京回合”,总协

定缔约国达成协议,从 1980 年起,在以后的八年各国关税平均下降 25—33

%,同时还达成有关非关税壁垒的某些“公平贸易”协议。第 8 轮谈判于 1986

年 9 月在乌拉圭的埃斯特角举行,又称“乌拉圭回合”。这一轮谈判分货物贸易和劳务贸易谈判两个部分,涉及国际贸易广泛领域,包括服务行业贸易自由化,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措施等 4 大类共 16 个议题。

这一回合的谈判具有三个特点:一是非关税壁垒谈判占相当重要的位置,二是为农产品贸易制定框架,三是对劳务贸易进行讨论。其目标是通过谈判消除关税、数量限制和其它非关税措施,实现世界贸易的进一步自由化, 并以谈判的透明性、让步的对等性、承诺和实施的一致性,给发展中国家以优惠待遇,照顾最不发达国家特殊利益为原则。共有 107 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参加谈判。由于参加谈判的国家和地区多,各方实际情况不同,动机和目标不一致,因而谈判开始 5 年来,矛盾和分歧错综复杂,利益难以均衡。例如,美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农产品出口国,它希望取消农产品价格补贴,以打开欧洲市场,扩大农产品出口。而欧共体为使其农业免受进口农产品冲击, 采取对成员国农产品的生产和出口提供大量补贴以降低其价格、增强其竞争力的保护主义措施。双方利益相左,互不妥协,使得“乌拉圭回合”进展缓慢。

1990 年 12 月 3 日至 8 日,“关贸总协定”在布鲁赛尔举行部长级会议, 本打算就此达成“一揽子协议”,结束这轮旷日持久的“乌拉圭回合”。可是由于各方在农产品、劳务贸易、投资措施等问题上分歧太大,争吵激烈, 谈判不得不宣布延期结束。这一轮谈判将对今后的全球贸易格局和各国的外贸政策产生广泛而深刻的影响。

中国是总协定的最早缔约国之一,新中国成立以后,由于历史原因,中

断了与总协定的关系。1986 年我国正式提出恢复我总协定缔约国地位的申请。我国参加总协定有利于了解国际市场和贸易动态,有利于抵制某些国家的贸易歧视政策,有利于享受稳定的关税减让,有利于促进我国的体制改革与对外开放,还有利于我们同发展中国家一道,为建立国际新秩序而斗争。目前各国正在积极推进恢复我国在总协定的缔约国地位的谈判,以便使我国充分地参与到多边贸易体制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