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起义军推翻秦的统治1.项羽和刘邦

  1. 项羽

项籍者,下相人也,字。初起时,年二十四。其季父项粱父即项燕,为王剪所戮者也。项氏世世为将,封于,故姓项氏

项籍少时,学书不成;去学剑,又不成。项粱怒之。曰:“书足以记名姓而已。剑一人敌,不足学,学万人敌。”于是项粱乃教兵法。大喜, 畧知其意,又不肯竟学。

项梁尝有栎阳逮,乃请狱掾曹咎书抵栎阳狱掾司马欣,以故,事得已。项梁杀人,与避仇於吴中吴中贤士大夫皆出项梁下。每吴中有大徭役及丧,项粱常为主办,隐以兵法部勒宾客及子弟,以是知其能。

秦始皇帝稽,渡浙江俱观。曰:“彼可取而也!”掩其口,曰:“毋妄言,族矣!”以此奇长八尺馀,力能扛鼎,才气过人,虽吴中子弟皆已惮籍矣。

秦二世元年七日,陈涉等起大泽中。其九月,会稽曰:“江西皆反,此亦天亡之时也。吾闻先即制人,后则为人所制。吾欲发兵,使公及桓楚将。”是时桓楚亡在泽中。曰:“桓楚亡,人莫知其处,独知之耳。”乃出诫持剑居外待。复入,与守坐,曰:“请召,使受命召桓楚。”守曰:“诺。”入。须臾,曰:“可行矣!”于是遂拔剑斩守头。项梁持守头,佩其印绶。门下大惊,扰乱,所击杀数十百人。一府中皆慴伏,莫敢乃召故所知豪吏,以所为大事,遂举吴中兵。使人收下县,得精兵八千人。部署中豪杰为校司马。有一人不得用,自言于曰:“前时某丧,使公主某事,不能办,以此不任用公。”众乃皆伏。於是会稽守,为裨将,徇下县。(史记卷七项羽本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