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荀子论正名
今圣王没,名守慢,奇辞起,名实乱,是非之形不明,则虽守法之吏, 诵数之儒;亦皆乱也。若有王者起,必将有循於舊名,有作於新名。然则所为有名,与所缘以同异,与制名之枢要,不可不察也。异形,离心交喻:异物,名实玄纽③;贵贱不明,同异不别:如是则志必有不喻之患,而事必有困废之祸。故知者为之分别制名以指实,上以明贵贱,下以辨同异。贵贱明, 同异别,如是则志无不喻之患,事无困废之祸,此所为有名也。
然则何缘而以同异?曰:缘天官④。凡同类同情者,其天官之意物也同。故比方之疑似而通,是所以共其约名以相期也。形、体、色、理以目先,声音情浊、调竽⑤奇声以耳异,甘苦、鹹淡、辛酸、奇味以口先,香臭、芬鬱、腥臊、洒酸、奇臭以鼻异,疾养、沧热、滑铍、⑥轻重以形体异,说故⑦、喜怒、哀乐、爱恶欲以心先。心有徵知①。徵知,则缘耳而知声,可也;缘目而知形,可也。然而徵知必将待天官之当簿②其类,然后可也。五官簿之而不知, 心徵之而无说,则人莫不然③谓之不知,此所缘而以同异也。然后随而命之, 同则同之,异则异之。单足以喻则单,单不足以喻则兼。单与兼无所相避则共,虽共不为害矣。知异实者之异名也,故使异实者莫不异名也,不可乱也。犹使异实④者莫不同名也,故万物虽衆,有时而欲遍举之,故谓之物。物也者, 大共名也。推而共之,共则有共,至於无共然后止。有时而欲遍举之,故谓之乌兽。鸟兽也者,大别名也。推而别之,别则有别,至於无别然后止。名无固宜,约之以命。约定俗成谓之宜,异於约则谓之不宜。名无固实,约之以命实⑤。约定俗成谓之实名。名有固善径易而不拂⑥,谓之善名。物有同状而异所者,有异状而同所者,可别也。状同而为异所者,虽可合,谓之二实。
① “相非”,当作”相排”。
② “无”,高亨读为“抚”。
③ 王念孙谓玄为互之误,纽,结。此句言名与实结合不明确。
④ 天官,指耳目口鼻心等人体器官。
⑤ 王先谦谓“调竽”当为“调节”。
⑥ 养同癢,冷,寒,铍,纷乱。或云“铍”为“鈒”之误,与“澀”同。
⑦ “说”同“悦”,诚心,故,故意,非诚心。
① 徵,召引。徵知,引万物而认知之。
② 簿,迫之借字,意谓接近。
③ 王念孙云此“然”字衍。
④ 杨倞注:“先实”当为“同实”。
⑤ 王念孙云此”实”字衍。
⑥ 径,直捷了当;易,平凡易晓;拂,分歧不同。
状变而实无别而为异者,谓之化。有化而无别,谓之一实。此事之所以稽实定数也,此制名之枢要也。(荀子正名)
见侮不辱,圣人不爱己,杀盗非杀人,此惑於用名以乱名者也。验之所以为有名,而观其孰行,则能禁之矣。山渊平,情欲寡,刍豢不加甘,大锺不加乐,此惑於用实以乱名者也。验之所缘无⑦以同异,而观其孰调,则能禁之矣。非而谒,楹有牛,马非马也⑧,此惑於用名以乱实者也。验之名约,以其所受悖其所辞,则能禁之矣。凡邪说辟⑨言之离正道而擅作者,无不类於三惑矣。(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