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掌握考试目标 保证命题的合理性

编拟试题是一项艰苦的智力劳动。命题人必须具体深入地掌握教材、大纲要求、考试目标,研究教学实际,再通过反复思考才能进行命题。试题最忌选用成题,也不要把复习题换一下数字就作为试题,因为这样必然会降低试题的区分度,导致高分集中的虚假现象,使测试结果不能反应教学的实际。

掌握考试目标,明确考查对象、考试内容和考试水平是编拟试题的前题条件。正式命题前要认真编写所考内容的双向细目表(参见附件),研究考试内容、知识点、分类细目和考试水平要求。

要保证命题的合理性,最根本的是具体掌握教材对各知识点所规定的范围和要求。如某种计算题的已知数据的数域范围限定及计算步数的要求;某种应用题的难度要求、步数限制以及有哪些具体情况要除外等等。

要注意掌握好各个知识点的考试水平要求。考试水平中的四个不同层次:认识、理解、掌握和应用,是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的,前一个层次是后一层次的基础,较高一个层次中又包括较低层次的要求。明确了各知识点的考试水平,才能使所编拟的试题准确到位。

还要认真执行上级机关对试卷难易结构的要求。在北京市教育局教研部颁发的《考试说明》中,明确规定试卷的难易结构为 2∶2∶6 的比,也就是要保证有 20%的综合题,20%的变式题和 60%的基本题。各类命题都要保质保量,哪一类命题不到位,都会影响命题的合理性。

掌握考试目标的同时也要掌握考试的对象,深入研究学生的思维,了解各类学生的差异,把握各类不同水平的命题在不同层次学生中的通过率。这样才能有效地保证上述各项要求的实施,并使学生都能正常地发挥出自己的应有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