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在数学教学中培养抽象和概括能力

抽象和概括是一个统一的、不可分割的思维过程。在数学教学中,概念、性质、法则、定律等的形成,都是经过一系列的思维活动,抽象概括的结果。

任何认识对象都有其多种属性。在这些属性中,有的是本质属性,有的是非本质属性。比如,“能制造工具并使用工具进行劳动”是人的本质属性, 而性别、高矮、胖瘦、民族、肤色、文化程度等,则是其非本质属性。

抽象就是在思维过程中,对认识对象的各种属性进行“加工”,舍弃其非本质属性,把其本质属性抽出来。

概括是把抽象出来的事物的本质属性,推广到具有这些相同属性的同类事物中去,从而形成关于这类事物的普遍概念。

在思维活动中,抽象和概括是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没有抽象就不可能进行概括;而只有抽象,如果不去进行概括,也就不能形成普遍的概念。

现在举例,谈谈“质数与合数”的教学中怎样培养抽象与概括能力。首先,教师要求学生从下面各数中挑选出自然数:

32, 0, 2.5, 8, 9, 11, , 24, 37, 1

4

挑选出来的自然数有: 2,8,9,11,24,37,1分别找出它们的约数:

2 的约数有:1,2

8 的约数有:1,2,4,8

9 的约数有:1,3,9

11 的约数有:1,11

24 的约数有:1,2,3,4,6,8,12,24

37 的约数有:1,37

1 的约数有:1

再让学生按约数个数的多少将这些数加以整理,得到: 只有两个约数的数:2,11,37

有三个以上约数的数:8,9,24 1 的约数只有 1。

可以看出:2,11,37 的约数只有 1 和它本身;8,9,24 除了 1 和它本身以外,还有别的约数。

这样,我们就已经抽象出了质数与合数的本质属性,再把它推广到具有这些属性的同类事物中去,形成普遍的概念。于是有:

一个数,只有 1 和它本身两个约数,这个数就叫做质数(也叫做素数);

一个数,除了 1 和它本身还有别的约数,这个数就叫做合数。

1 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

概念形成之后,还要检验学生是否已正确掌握,可做如下的练习: 判断下面各数是质数还是合数:

19,15,2,83,1996

学生会很快作出判断:

19 是质数,因为它只有 1 和 19 两个约数;

15 是合数,因为它的约数除了 1 和 15,还有 3 和 5;

2 是质数,因为它的约数只有 1 和 2;

83 是质数,因为它只有 1 和 83 两个约数。

1996 是质数还是合数?因为数大,有些学生可能无法马上作出判断,但有的学生能马上说出它是合数。理由是:1996 个位上的数字是 6,说明 1996 能被 2 整除,这样,1996 的约数除了 1 和本身以外,至少还有一个 2,所以, 1996 是合数。

通过检验,说明学生已正确掌握了质数与合数的基本概念,抓住了其本质属性。同时也弄清了质数与合数与数的大小,数的奇偶性无关,也就舍弃了其非本质的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