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弘羊的政治经济思想

桑弘羊是具有法家思想的理财家。他强调厉行法治的重要性,主张设法奸禁。他以为:“令者,所以教民也;法者,所以督奸也。令严而民慎(惧), 法设而奸禁。网疏则兽失,法疏则罪漏,罪漏则民放佚而轻犯禁。”①所以必须严刑峻法。“执法者,国之辔衔;刑罚者,国之维楫也。”②他认为汉武帝任用酷吏杜周、王温舒等以严刑峻法为治,是必要的。他说:“杜大夫(杜周)、王中尉(王温舒)之等,绳之以法,断之以刑,然后寇止奸禁。”③ 他对先秦法家代表人物商鞅推崇备至,说:“夫商君起布衣,自魏入秦,期年而相之,革法明教,而秦人大治。”④

① 《盐铁论·刑德》。

② 《盐铁论·刑德》。

③ 《盐铁论·大论》。

④ 《盐铁论·非鞅》。

桑弘羊虽然推崇法治,但也常称引儒书,饰以儒术。他认为“仁”与“刑” 并非对立,而是交互为用,“春夏生长,利以行仁,秋冬杀藏,利以施刑”⑤。他用四时的代谢说明“仁”“刑”二者之间相互为用的关系,颇有汉武帝杂霸王之道的气味。

桑弘羊还具有兴功利的思想。商鞅主张教耕战,实行重本(农)抑末(商) 的政策。商鞅变法中规定:“僇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⑥桑弘羊则肯定商业活动,对于春秋战国以来以经商致富的子贡、陶朱公、白圭、猗顿都是非常赞扬的⑦,特别是他对法家先驱人物管仲重视发展工商业更是颂扬备至。他说:“《管子》云:‘有山海之货,而民不足于财者,商工不备也’”⑧又说:“《管子》曰:‘⋯⋯无末利则本业何出?’”①桑弘羊认为,要使国家富强,必须本末并重,“农商工师,各得所欲。⋯⋯工不出,则农用乖;商不出,则宝货绝;农用乏,则谷不殖;宝货绝,则财用匮。”②他还认为:城市的繁荣与工商业的发展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经营工商业是积累财富的重要手段,并列举当时齐之临淄、赵之邯郸、楚之宛等“富冠海内”的名都,以说明之③。桑弘羊这种重视工商业发展的主张,就是他所说的“开本末之途”中的“开末”。

但是,桑弘羊所要开的末,并非豪商大贾所经营的工商业,而是指在封建国家控制下的工商业。他认为,封建国家必须干预经济事务,有关国计民生的重要工商业部门必须由封建国家牢牢地掌握在手中,对于阻挠封建国家干预经济事务的豪商大贾必须予以打击。他斥责豪商大贾为“不轨之民”, “困挠公利,而欲擅山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