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人关系论

仲长统在天人感应学说居于正宗统治地位的时代,明确提出“人事为本, 天道为末”的观点,表现出他哲学思想的唯物主义倾向和历史进步性。

仲长统认为人们的行为与措施是关乎社会治乱的主要因素,灾异祥瑞的所谓天道则居于无足轻重的地位。他从正反两方面论证了这个观点。如果人事修正,自然会天下大治:“王者官人无私,唯贤是亲,勤恤政事,屡省功臣,赏锡期于功劳,刑罚归乎罪恶,政平民安,各得其所,则天地将自从我而正矣,休祥将自应我而集矣,恶物将自舍我而亡矣,求其不然,乃不可得也。”如果人事悖乱,对于上苍再顶礼膜拜也无法避免败亡的下场:“王者所官者非亲属则宠幸也,所爱者非美色则巧佞也。以同异为善恶,以喜怒为赏罚。取乎丽女,怠乎万机。黎民冤枉类残贼,虽五方之兆不失四时之礼, 断狱之政不违冬日之期,蓍龟积于庙门之中,牺牲群于丽碑之间,冯相坐台上而不下,祝史伏坛旁而不去,犹无益于败亡也。”由此他得出结论:“人事为本,天道为末,不其然欤?”

既然天道居末,对它不学、不知、不信是理智的、正确的态度,沉迷其中则是下愚之人所为。他用汉代的史实说明,刘邦、刘秀以及萧何、曹参、陈平、周勃、霍光、丙吉、魏相等二主数子之所以威震四海,建功立业,流名百世者,“唯人事之尽耳,无天道之学焉”。他不便明言的昏主庸臣败国亡家的现实则告诉人们:“故知天道而无人略者,是巫医卜祝之伍,下愚不齿之民也。信天道而背人事者,是昏乱迷惑之主,复国亡家之臣也。”仲长统明确划开具有神学意味的天道与人事的界限,强调人事、人略的重要,把“知天道”、“信天道”作为下愚不齿之民、昏乱迷惑之主,覆国亡家之臣才从事的低级迷信活动,表现出对天人感应神学目的论的否定态度,在当时具有鲜明的战斗性和积极的意义。

仲长统认为应该遵从的“天之道”是星辰运行、四时代序等自然界变化的法则,而不是吉祥灾异的神学虚构。他说:“所贵乎用天之道者,则指星辰以授民事,顺四时而兴功业。其大略吉凶之祥,又何取焉?”他以农业为例,说明顺应自然的重要:“天为之时,而我不农,谷亦不可得而取之。青春至焉,时而降焉,始之耕田,终之簠簋,惰者釜之,勤者钟之。”强调自然的变化有一定规律,人们根据其变化规律决定自己的行为,就会得到成功。

仲长统还对当时流行的巫祝、祈禳、丹书、厌胜、时日、风水等神学迷信活动做了揭露批判。他指出要想寿孝吉祥,就要从讲究卫生、医治疾病和修正行为等方面努力来求得。舍此而求诸鬼神迷信,是通人所深疾的迷、误、惑的行为。他说:“常俗忌讳可笑事,时世之所遂往,而通人所深疾也!且夫掘地九仞以取水,凿山百步以攻金,入林伐木不卜日,适野刈草不择时, 及其构而居之,制而用之,则疑其吉凶,不亦迷乎!简郊社,慢祖祢,逆时令,背大顺,而反求福祐于不祥之物,取信诚于愚惑之人,不亦误乎!彼图家画舍,转局指天者,不能自使室家滑利,子孙贵富,而望其德致之于我,

不亦惑乎!”①这个批判是很深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