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智的形神论

桓谭于《新论·形神》篇,专论形神关系,对战国以来社会上流行的神仙方术迷信思想严肃地进行了批判。

当时统治者幻想长生不死得以永久统治人民而尽享荣华富贵。方士投其所好,宣称只要“寡欲养性”、“服不死之药”,就可以“长生不老”。桓谭认为,人的生长老死和一切生物的自然本性一样,无可改易。他指出:“生之有长,长之有老,老之有死,若四时之代谢矣。而欲变易其性,求为异道, 惑之不解者也。”意思是,人的生长老死乃自然规律,不可违背,所谓“长生不老”只是迷信和妄想。

方士宣称精神独立于形体之外,而且对形体起决定性作用,故人“养神保真”就可以长生不死。桓谭与此论针锋相对,论说精神依赖于形体,形体对精神起决定性作用。他以蜡烛与烛火的关系,作为形体与精神关系的比喻, 论道:“精神居形体,犹火之然(燃)烛矣,⋯⋯烛无,火亦不能独行于虚空。”就是说,蜡烛点燃而有烛火,蜡烛烧尽,烛火就熄灭,就不可能凭空燃火。人老至死,就不可能再存在精神,“气索而死,为火烛之俱尽矣”。至于养身,可能延长人的寿命,但也不能使人长生;生命是有限的,“至寿极亦独死耳”。他认为,明智之士不会相信长生不死的谎言,只有愚昧者才迷信之,“明者知其难求,故不以自劳”,徒劳是无益的。

桓谭的形神论是唯物主义的,批判了精神可以脱离形体单独存在的唯心主义观点,其反对方士的长生说带有反对一般宗教迷信的意义,对稍后的王充有很大的影响。尽管其论有一定的局限性,但不可否认其在中国思想史上的重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