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汉高祖创帝业开国规模

汉五年(公元前 202 年)正月,楚王韩信、韩王信、淮南王英布、梁王彭越、衡山王吴芮、赵王张敖、燕王臧荼联合上书,劝刘邦称帝。他们说: “大王起微细,诛暴逆,平定四海。有功者辄裂地而封为王侯。大王不尊号, 皆疑不信。臣等以死守之。”刘邦三让后,二月甲午即帝位。他本想久都洛阳,以娄敬、张良谏,即日起驾,西都长安。

汉六年,刘邦始剖符封功臣,封萧何、曹参等为彻侯。当刘邦在位时期, 功臣封侯者一百三十七人,与外戚合计,凡一百四十三人。封爵有誓,誓约: “使河如带,泰山若厉,国以永宁,爰及后裔。”①这些得封侯的人,是汉朝统治集团的核心人物,他们是地主阶级中的世家地主。

汉初功臣,多来自乡里田野。他们没有受过礼仪的约束,常饮酒争功, 大呼大叫,甚至拔剑击柱。叔孙通看到刘邦有建立朝廷秩序的要求,便提出“起朝仪”。经刘邦同意,叔孙通从鲁征集三十人,加上刘邦左右的学者及其弟子百余人,参照秦仪,制订出新的朝仪。七年(公元前 200 年),长乐宫成,诸侯群臣朝贺,起用新定朝仪。自诸侯王以下,莫不振恐肃敬。“诸侍坐殿上皆伏抑首,以尊卑次起上寿。”御史执法,举不加仪者辄引去。竟朝置酒,无敢讙失礼者。这一套朝仪,不只是一套仪式,更重要的是从而突出了尊卑不同的封建等级。于是刘邦说:“吾乃今日知为皇帝之贵也。”①

封功臣和定朝仪都是刘邦开创帝业中的大事。此外,刘邦还在更多的方面创立了规模,史臣论曰:“初,高祖不修文学,而性明达,好谋能听,自监门戍卒见之如旧。初顺民心,作三章之约。天下既定,命萧何次律令,韩信申军法,张苍定章程,叔孙通定礼仪,陆贾造《新语》。又与功臣剖符作誓,丹书铁契,金匮石室,藏之宗庙。虽日不暇给,规模弘远矣。”这所说, 自萧何次律令以下,基本上都属于立法工作,为后世立制垂范。章是历数的章法,程是度量衡的规定,军法是讲用兵之道,《新语》是讲历代兴衰之故。礼仪,不仅限于朝仪的内容。这样多方面的开国规模,是前代所没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