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帝业的自我满足

在灭六国的过程中,秦王政创建了秦的帝业,其后又有所发展。同时, 秦王政不断滋长了自我满足的情绪。

秦王政在二十六年(公元前 221 年)灭齐后,令丞相御史:“寡人以眇眇之身,兴兵诛暴乱。赖宗庙之灵,六王咸伏其辜,天下大定。今名号不更, 无以称成功,传后世。其议帝号。”议论的结果,还是由秦王政决定下来, 称作“始皇帝”。这个称号,表示至高无上、万世一系的权力。他要后世, 自始皇帝以下,二世、三世至千万世,传之无穷。从此,秦王政就改称始皇帝。

同年,始皇推终始五德之传,以为周得火德,秦代周,应为水德之始。按着水德的特征,他改年始,朝贺皆自十月朔,衣服、旄、旌节旗皆上黑, 数以六为纪,符、法冠皆六寸而舆六尺,六尺为步,乘六马,更名河曰德水, 以为水德之始。始皇的这些规定,是为了显示秦在这一历史阶段的出现是必然的,是符合天意的。这是神化皇权的特殊形式,是周人所谓“天命”的翻版。

秦新破六国,丞相绾建议置王以镇之,“始皇下其议于群臣”,最后, 秦始皇采纳了李斯的意见,废古封国制而以郡县制去代替。以当时具体情况来说,郡县制推行到如何程度,不可详知。但从制度本身来说,郡县制是以地缘本位的地方政权取代了以血缘关系为本位的地方政权,这是地方政权封建化的主要标志。

始皇二十八年(公元前 219 年),立石琅邪,称:“六合之内,皇帝之土。⋯⋯人迹所至,无不臣者。”这鲜明地规定了皇帝的身份既是最高的统治者,又是最高的土地所有者,而生存在这土地上的人既是民又是臣。

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 213 年),采纳李斯的意见,规定:“史官非秦纪,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弃市。以古非今者,族。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第二年,以卢生等诽谤罪,坑儒生四百六十余人于咸阳。秦始皇的封建皇朝,至此完备了由土地的最高所有权,政治上的绝对统治权,以至在思想意识上的绝对顺从之整个专制体系。在他的自我满足的精神状态下,为所欲为,对人民群众进行残酷的剥削和奴役,以致人们忍无可忍,终于在始皇死后不久就埋葬了这个皇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