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杜周

执法以“当时为是”

汉武帝时代,以执法严刻著称的,除张汤外,还有杜周、赵禹、王温舒、义纵、减宣等人,其中杜周尤为突出。

杜周(?—前 95),字长孺,西汉南阳郡杜衍县(在今河南南阳市西南) 人,出身小吏,甚有能名。义纵任南阳太守时,“以为爪牙”,推荐他为廷尉史(廷尉属官)。他为张汤服务,汤称赞之,官至御史。受命查办沿边郡县因匈奴侵扰而损失的人畜、甲兵、仓廪问题。他在查办过程中,严格追究造成损失的责任,很多人因此被判死罪。由于他执法严峻,奏事称旨,因而得到武帝的赏识,加以重用,同减宣更替任御史中丞十余年。

杜周平素沉默寡言,老成持重,外宽柔而内深刻,史称“内深刺骨”, 比起当时以严酷著称的其他一些“酷吏”,执法尤为严酷。当上廷尉之后, “其治大放(仿)张汤而善候伺”,即善于揣摩武帝的旨意,“上所欲挤者, 因而陷之;上所欲释者,久系待问而微见其冤状”,以便开释。有人责备他说:“君为天下决平,不循三尺法,专以人主意指为狱,狱者固如是乎?” 这是批评杜周办案,不以法律条文为准绳,而以皇帝的意旨为转移。他回答说:“三尺安出哉!前主所是,著为律;后主所是,疏为令,当时为是,何古之法乎!”意思是,所谓法律,就是以皇帝意旨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