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恒星

关于恒星,张衡认为是:“地有山岳,以宣其气,精种为星。星也者, 体生于地,精成于天。”这个见解当然是错误的,它是当时已流行了数百年的天地对应思想的反映。《灵宪》中就说到:“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天有九位,地有九域;天有三辰,地有三形;有象可效,有形可度。情性万殊, 旁通感薄。自然相生,莫之能纪。”这种尺地之间的对应,纯粹是附会的, 是毫无道理的。例如,天的九位(九天)和地的九域(九州)全都是人为的划分。这种对应纯属数字偶合。不过,话得说回来,《灵宪》所说的星“体生于地,精成于天”的话却也不是全无原由的。《灵宪》又说到“夫三光同形,有似珠玉,神守精存,丽其职而宣其明;及其衰,神歇精◻,于是乎有陨星。然则奔星之所坠,至地则石矣。”因为天上坠落的星星(陨星)掉到地上的都见到是石头(陨石),所以使古人起了错觉,认为星星原是地上之物。那么,为什么会升到天上的呢?这就自然会解释成是地上山岳(山多石头)的精气上升就成为星,而星星陨落也自然是“神歇精◻”的结果了。因此,不管这种解释是多么的荒谬,但却反映了古人对陨石的观察。要知道在欧洲,一直到十七世纪,还不认为陨石是从地球以外的空间掉入地面的。

关于恒星,《灵宪》还说到它们的命名计数:“众星列布,其以神著, 有五列焉,是为三十五名。一居中央,谓之北斗。⋯⋯四布四方,为二十八

宿。⋯⋯中外之官,常明者百有二十四,可名者三百二十,为星二千五百, 而海人之占未存焉。征星之数,盖万一千五百二十。”这里给出的星官命名数和星数都大大超过了《汉书·天文志》的记载。这篇写作时代离张衡不远的志文中也有个数字:“凡天文在图籍昭昭可知者,经星常宿中外官凡百一十八名,积数七百八十三星。”可见,张衡在当太史令的期间是亲自做过恒星的观测、命名、综合(其他前人所定的星官)和计数工作的。张衡所定的星官体系甚至比后来三国时陈卓综合石氏、甘氏和巫咸三家星官而成的星官体系还要庞大。后者只有星官 283 官,星数 1464 星。可惜的是《灵宪》中没有记录下张衡星官的详情,其他可能记下详情的张衡著作也未有留存。不过近年有人在南宋郑樵编的《通志·天文略》中找到了一些张衡关于某些星官的描述及其星占文字的残篇。只是郑樵是按《步天歌》星官系统——陈卓系统的重新组合——来写的,所以,只有与上述 283 官相合的张衡星官才会被引入《通志》。至于这个体系之外的张衡星官那就只有寄希望于未来的考古发现了。此外,张衡所说的征星之数,则并不是实际观测的结果(在整个星空中,人眼所能看到的恒星,总数不过 6 千多颗,其中还包括了南极附近中国古代所一直看不见的天区中的恒星),而是从《易·系辞》中说的“万物之数”来的。这是天地对应思想的又一个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