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持异议而被罢官

哀帝即位之初,称成帝之母王氏为太皇太后,称成帝的赵皇后为皇太后, 而自己的祖母傅太后与母丁后都在定陶王国邸。傅太后“为人刚暴,长于权谋”,教养刘欣“至于成人”①。她知道成帝无子为嗣,通过向赵昭仪及帝舅骠骑将军王根行贿的办法,使 刘欣得以立为皇太子②。因此,刘欣即位后, 她自以为应当尊贵,“欲求称尊号,与成帝母齐尊”③。这时,高昌侯董宏“希指”上书,引秦华阳夫人称太后之史例,建议“宜立定陶共王后为皇太后”, 即以哀帝生母为皇太后。师丹以左将军的身份和大司马王莽共同弹劾董宏, 以为董宏“称引亡秦以为比喻,诖误圣朝”,犯了“大不道”之罪。哀帝因为刚刚即位,脚跟未站牢,羽毛不丰满,于是表示谦让,违心地采纳了王莽和师丹的意见,罢免董宏为庶人。傅太后闻知大怒,要挟哀帝必称其尊号, 哀帝于是追尊定陶共王为共皇,尊傅太后为共皇太后,丁后为共皇后。郎中令泠褒、黄门郎段犹等又乘机上奏,建议定陶共皇太后、共皇后等都不宜冠以“定陶”藩国之名,车马衣服及立官置吏也宜称“皇”之意,还应当为共皇立庙于京师。哀帝将此议交给群臣讨论,不少官员表示赞同,只有师丹表示异议。师丹认为,必须明尊卑之礼,正人伦之序。如今定陶共皇太后、共皇后以“定陶共”为号,合乎“母从子、妻从夫之义”,打算将其车服与立官置吏,比同于太皇太后王氏,“非所以明尊卑无二上之义”;定陶共皇的号谥前已决定,也不必再改;今帝既然继承成帝,“义不得复奉定陶共王祭入其庙”。哀帝本欲通过这个行动树立自己的权势,以抑制王氏;而师丹却高谈阔论表示反对,实际上是倾向王氏,自然这对君臣之间有了隔阂。从此师丹逐渐不合哀帝之意。

适值此时有人向哀帝建议改革币制,说古代以龟贝为货,现在改用为钱, 百姓因此贫困,应当改币才好。哀帝征询师丹的意见,师丹答对可改。哀帝将此案交给有司再议,都以为钱已用了很久,难以猝然变易。师丹因年迈健忘,忘了前之所语,后从公卿之议。又一次,师丹命属吏代写奏疏,属吏私自留下草稿,因而传了出去,丁氏、傅氏的子弟听到这个消息,派人上书告发师丹,说他一方面向皇帝上书言事,一方面让外人也得到其书。哀帝因此

① 本节依据于《汉书·食货志》上。

① 《汉书·孔光传》。

② 参见《汉书·外戚传》下。

③ 《汉书·傅喜传》。

问大臣有何意见,都答对说:大臣奏事不应当漏泄,使吏民传写流闻四方。应当交付廷尉查办。于是事下廷尉,廷尉劾师丹犯了“大不敬”之罪。事尚未了,给事中博士申咸等人上书为师丹辩护,说他品行出众,积极言事,使人写书,漏泄之过不在其身;以此贬黜,可能众心不服。尚书劾申咸等人说, 这些人以儒者身份受到重用,对师丹这样的国家重臣议罪处罚本是慎重的事,他们起初附会经义以为当治,一旦事已公之于众,又上书妄誉师丹,前后矛盾,实属“不敬”。哀帝降了申咸等人各二等,随即下了罢免师丹大司空之职的策书①。策书上说:三公是我的腹心大臣,应当起到“辅善相过,匡率百僚,和合天下”的重大作用。我因不明,委政于您。近来阴阳不调,寒暑失常,变异很多,灾害严重,百姓困苦流亡各地,司空之职没有尽到。您既不与我同心,何以率示臣下?我想到您“位尊任重”而不称职,但您曾为我太傅,未忍治理,已诏有司赦而勿治。马上交出大司空高乐侯印绶,免官归去。

尚书令唐林以为哀帝对师丹处治过重,上疏说,师丹为世儒宗,德高望重,亲傅于帝,位在三公,过失不大,而处治过重,京师有识之士都以为应当恢复其爵邑。哀帝采纳了唐林的建议,下诏赐师丹爵关内侯,食邑三百户。

师丹免官之后,哀帝采用朱博的建议,尊其祖母傅太后为皇太太后,其母丁后为帝太后,与太皇太后王氏及皇太后赵氏同样尊贵,“各置少府、太仆,秩皆中二千石”①;又为其父共皇立寝庙于京师,仪式如同元帝。朱博迁升丞相后,又与御史大夫赵玄上奏说,应将师丹免为庶人,复封董宏为高昌侯。哀帝同意。于是师丹废归乡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