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人感应”的神学目的说

董仲舒的哲学基础是“天人感应”的学说。他认为天是至高无上的人格神,是最尊贵的“百神之君”①。天不仅创造了万物,也创造了人。因此,他认为天是有意志的,和人一样“有喜怒之气,哀乐之心”②。而人在自然界的万物之中处于特殊地位,最为可贵。人与天是相合的,“天人一也”③。这种“天人合一”的思想,继承了思孟学派和阴阳家邹衍的学说,而且将它发展得十分精致。董仲舒认为,只有人的结构能与天地偶合:成人有骨 366 节,

与一年的天数相副;大骨 12 节,与一年之月数相副;体内有五脏,与五行相副;外有四肢,与四季相副④,如此等等,总之,人确乎与天数相似而“合二为一”。

董仲舒还认为,天生万物是有目的的。他说:“天地之生万物也,以养人。故其可食者以养身体,其可威者以为容服。”⑤其实天本无目的可言,在自然界只存在因果关系,而并不存在目的关系,天有目的之说,是董仲舒强加给自然界的。它便于统治者假借天的目的来推行自己的主张。董仲舒精心构筑的“天人感应”的神学目的论,正是为汉皇朝统治者巩固其中央集权专制制度服务的。首先,他通过“天命”的桥梁服务于已经建立起来的统治秩序。他认为,天意是要大一统的,汉皇朝的皇帝是受命于天来进行统治的。各封国的王侯又受命于皇帝,大臣受命于国君。家庭关系上,儿子受命于父

① 《春秋繁露·郊义》。

② 《春秋繁露·阴阳义》。

③ 《春秋繁露·阴阳义》。

④ 《春秋繁露·人副天数》。

⑤ 《春秋繁露·服制象》。

亲,妻子受命于丈夫,这一层层的统治关系,都是按照天的意志办的①。

董仲舒还利用阴阳五行学说来体现天的意志。他认为天的意志是“贵阳而贱阴”的,而阳为天之德,阴为天之刑②,因此,天“任德不任刑”。他还用阴阳的流转,与四时相配合,推论出东南西北中的方位和金木水火土五行的关系。而且突出土居中央,为五行之主的地位,认为五行是天道的表现, 并进而将五行伦理化。他说:“五行者,乃孝子忠臣之行也。”③董仲舒还把这种阳尊阴卑的理论用于社会。他说:“君臣、父子、夫妇之义,皆取诸阴阳之道:君为阳,臣为阴,父为阳,子为阴,夫为阳,妻为阴。”④从此而推论出“三纲五常”的道德哲学。他说:“王道之三纲,可求于天。”⑤又说: “夫仁、谊(义)、礼、知(智)、信五常之道,王者所当修饬也。”⑥这里所说的三纲,即《礼纬·含文嘉》:“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 三纲五常为董仲舒提倡之后,成为我国古代维护历代封建皇朝统治的工具。

董仲舒认为“道”是源出于天的,“天不变,道亦不变”。即是说“三纲五常”、“大一统”等维护统治秩序的“道”是永远不变的。即矛盾的对立双方是不转化的。这种思想当然是形而上学的。那末,如何解释皇位的更换和改朝换代呢?为此,他提出了“谴告”与“改制”之说。他认为统治者为政有过失,天就出现灾害,以表示谴责与警告。如果还不知悔改,就出现怪异来惊骇。若是还不知畏惧,于是大祸就临头了①。可见“谴告”之说是对君权神授的一种变相解释。而“改制”之说则是保证新继位的君主执掌政权的一种形式。即新即位的统治者表示接受天命之后,必须“徙居处、更称号、改正朔、易服色”②。但是“其大纲、人伦、道德、政治、教化、习俗、文义尽如故”,即“三纲五常”等丝毫没有改变。因此他说:“王者有改制之名, 无易道之实。”③

董仲舒的“三统”说,是“改制”说的延伸。他认为夏朝是黑统,商朝是白统,周朝是赤统。历史是按照黑统、白统、赤统的顺序循环不已。每次朝代的更替都要按照“三统”说来“改正朔、易服色”。这样虽然不断在形式上发生变化,但实质上,即社会性质、生产方式却是永恒不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