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是古非今之禁

始皇三十四年,因议论分封制和郡县制的得失,李斯申论是古非今之不利于治,主张申是古非今之禁。他说:“古者天下散乱,莫之能一,是以诸侯并作,语皆道古以害今,饰虚言以乱实,人善其所私学,以非上之所建立。今皇帝并有天下,别黑白而定一尊。私学而相与非法教,人闻令下,则各以其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夸主以为名,异取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如此弗禁,则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禁之便。臣请:

史官非秦纪,皆烧之。

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

以古非今者,族。

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

始皇同意李斯的这些主张,制曰:“可。”

在始皇批准的这些禁令中,《诗》、《书》、非秦纪的史籍,非博士官所职百家语都必须焚烧。因犯禁而判的刑,有城旦、弃市以至灭族。私藏禁书者有罪,偶语《诗》、《书》者有罪,以古非今者有灭族的大罪。这些禁令的总意图是在政治思想上禁私学而定一尊。这是始皇政治上的专制主义在思想领域的反映。他使用的行政手段是很严厉的,但除了破坏、阻碍文化的发展外,并没有达到他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