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思想通史

第一章 汉代社会与汉代思想

我们知道,古代社会不但在它的缓慢解体过程中孕育着封建因素,而且在它的形成发展过程中已经具有后代社会的萌芽形态——包括经济、政治等,因而古代人在大的地方也天才地预测到很多有关自然和社会的真理,虽则说它们是素朴的。

封建制社会的降生,大抵比氏族制社会到古代奴隶制社会的转变过程要短些,而比封建制社会到资本主义社会的转变过程可能要是些。我们可以说, 封建制社会的降生,除了落后民族受先进民族的影响而有特别的路径外,其典型的情况,不会少于二百年的悠久的转化过程,而真正作为分界线以区别古代和中世纪的标志,应该从固定形式的法典来着手分析。

其次,古代社会所已具有的各种形态,依不同的历史条件、民族习惯和传统,必然或此或彼、或多或少地保存于封建制社会,同时其中可能有一系列的旧的过时的生产方式以及与之相应的制度,它们在封建制生产方式主导支配之下,发生着束缚的作用;但也有若干制度沿袭到封建制社会,在一定的时期发生着进步的作用。有些古旧的传统的制度,被封建的统治阶级利用来作为巩固专制制度的工具,例如农村公社等;有些传统的精神也被进步的阶级(特别在封建制社会后期)利用来作为攻击封建制的武器,例如历史上说的启蒙思想或“文艺复兴”,所以,通过中国封建制社会的历史,我们寻常看见有各种各样的“复古”。从秦汉以来,有的拿六经的先王王制作为封建皇帝“制法”的复古形式,也有的披着三代的古典衣裳,而幻想另一个世界, 所谓“六经责我开生面”(王船山语)的复古形式。从思想史的发展来看,它本身都是借助于传统的思想材料,改变其形式,进而增补其内容。有的利用思想材料进行改编工作,为统治阶级说教,这就是“正宗”,有的利用思想材料,进行改造工作,反抗统治阶级,这就是所谓“异端”。他们所利用的材料可能都是经学形式,然而他们的立场观点却又可能完全相反。中国中世纪历史上的经学笺注主义就是由此而产生的,不论秦汉人的经学的识纬化, 魏晋人的经学的玄学化,唐宋以来的经学的科举以至八股化和道学化,都应该从这里去了解。

问题的关键在于具体分析:从古代的奴隶制怎样转化而为中世纪的封建制,中国的封建化过程及其特殊的转化路径是采着什么形态。这个专门问题正有待于我们历史学者的创造性的研究。古代罗马世界的研究可以作为我们的参考,而不能代替我们的分析。

著者特别注意中国历史上的秦汉之陈。从大量史实来考察,秦汉的制度和后代的制度,不能从经济、政治、法律以至意识形态那一方面来看,都是近似的,这即是说,秦汉制度为中世纪社会奠定了基础。过去学者大都毁骂秦法,但他们异口同声说秦制是古制的对立物。顾亭林还这样肯定:“汉兴以来,承用秦法,以至今日者多矣”(日知录卷十三),这句话是可以从各方面证明的。

然而直到现在,对于秦人毁灭古制这一问题,由于观点的不同,得出各种各样的理解。这里不能作详细的辩论,只能提出一些我们的看法。

我们认为,在古代社会解体过程中,封建制因素的生长形态必须和古代社会里所存在的后代社会的(其中包括封建制的)萌芽形态,严格地区别开来,因为由前者而言,它是社会发展史的变质倾向,由后者而言,它是古代

社会的正常状态。不作这样的区别,历史发展的界限是可以任意来划分的。我们又认为,个别国家或个别区域的封建因素的成是必须和全国范围内

封建关系的法律化过程,严格地区别开来,因为由前者而言,它是在没有法典化以前的某些现象甚至多数是尚难实现的理想;由后者而言,它是通过统治阶级的一系列法律手续固定起来的形式。

我们把中国中世纪封建化的过程划在战国末以至秦汉之际,这不是说秦统一六国以前没有封建因素,更不是说秦代便把封建制完成了。远自秦孝公商鞅变法所谓废井田开阡陌,在奴隶制的发展情况之下就有封建因素的萌芽,至秦始皇二十六年所谓并一海内、一统皆为郡县(公元前二二一年),中国古代社会的经济构成(Formation 一般译作“形态”)正被封建制社会的经济构成所代替,经过汉初的一系列的法制形式,如叔孙通制礼,萧何立法, 张苍章程等,到了汉武帝的“法度”,封建构成才典型地完成,即封建生产方式,在古旧诸制度依然同时存在之下,作为主导倾向而统驭了社会的全性质。我们必须从秦汉社会的诸编制实事求是地去具体说明其中的特征。

我们知道,秦汉在制度上是先后承袭的,其间虽有小的变迁,而精神则是一脉相承的。史汉凡讲到各种汉代制度,从经济政治以至文化学术,必首标汉袭秦制,见于文献者如:“汉因循秦制而未改”,“汉承秦制”,“秦制汉氏因之”,“秦制汉循而未革”,“汉承秦绪”,“汉承秦业遂不改更”, “汉踵秦制”,“汉初因素法”,“攟摭秦法取其宜于时者”,以至于“汉接秦之弊”,诸如此类词句,不胜列举。这种因循的性质,就是封建制社会的继续发展。然而,秦废“封建”,为什么又成了封建制社会呢?我们的答复是:秦废封建的“封建”二字,为中国古代史的另一个术语,其内容指的是“宗子维城”的古代城市国家(这已在本书卷一讲明白了),这里我们所举出的封建制社会,“封建”这两个字则是立基于自然经济、以农村为出发点的封建所有制形式,译自外文 Feudalism,有人也译作封建主义。中外词汇相混,语乱天下,为时已久,我们倒也不必在此来个正名定分,改易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