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两汉经今古文学之争论第一节 两汉经学的历史意义

随着中国封建社会之惭趋确立,思想学术也逐渐地庸俗化并疆尸地教条化起来。统治阶级的有意识的统治政策,更加速这一趋势,以期巩固封建王朝的统治。秦始皇所说“朕为始皇帝,后世以计数,二世三世至千万世;传之无穷”(史记秦始皇本纪),确道出了一般统治者的心理。为了永久地统治人民,他们不但要求法律上的固定形式,而且还要求思想学术上有利于自己的统一形式。汉高帝就因这个缘故,才接受了陆贾的“逆取顺守,文武并用” (史记陆贾传)的进说,并采用了叔孙通等御用儒者的礼仪形式。西汉武帝尊祟儒术,罢黜百家,东汉章帝会诸儒于白虎观,讲议五经同异,亲临裁决, 都是显著的例证。他们的用意,实和秦始皇之焚书坑儒,以吏为师,并无两样,所不同者,只是方式较温和,实质更刻毒罢了。学术既然定于一尊,翘学这成了利禄的捷径,学术的正宗与政权的正统互相利用,搅在一起了。所以说:

“自武帝立五经博士,开弟子目,设科射策,劝以官禄,迄于元始百有余年,传来者寖盛,支叶蕃滋,一经说至百余万言,大师众至千余人,盖禄利之路然也。”(汉书儒林列传)经学既是“禄利之路”,遂成竞争之途。它不但在未取得正宗地位之前,与黄老之间曾有过一番剧烈的斗争(如黄生与辕固生争论汤武是受命抑篡杀的问题,辕固生对窦太后谓老子书为“家人言万”;都隐然或公然利用政权的势力去压对方),而且在已经取得正宗地位之后,儒术阵营里仍不断地在闹内争。所谓“经今古文学之争”,就是其集中的具体的表现;甚至它的剧烈程度,也不让正宗之对待异端。有些争取正宗而失败的异端,也并不即归消灭,只是披上了“经学,’的外衣,以求得一插足的余地,如阴阳五行说之于董仲舒的学说,就是这种倾向的表现。因此,中世纪的思想学术,决不是单纯的经学。注疏之学,不仅表现某派的宗主信仰,而且表现某派所特的哲学。例如:郑康成六艺论说:“注诗宗毛为主,毛义若隐赂,则更表明; 如有不同,即下己意。”(释文引)所谓“已意”,即是注者自己的见解。

两汉经学虽然有趣今古文学之争论,但都含有多量的宗教因素,这是封建时代的一般的特征,不独中国为然。我们知道,西洋中世纪从衰灭的旧世界承继过来的唯一的东西,是基督教。其结果,牧师成为知识教养的独占者, 并且与此同时,一切教育,本质上也带有神学的性质。在牧师手里,政治和法律,与其他学问一样,不过是神学的体系的一个构成部门罢了,并且也是依照着神学上所得出的原则来处理的。教会的教义,同时是政治上的公理; 圣经的文句,在无论哪一个法院,都有着法律的效力。试把这样情况和两汉经学思想比较一下,所谓“以禹贡治河,以春秋决狱,以三百篇当谏书”(皮锡瑞经学历史),几乎无施不可。甚至从宣帝至章帝,把经学当成国教,“下太常将大夫博士议郎郎官及诸生诸儒,会白虎观,讲议五经同异,⋯⋯帝亲称制临决,如孝宣甘露石渠故事,作白虎议奏”(后汉书章帝纪),于是经学便以所谓“国宪”的形式固定化起来。如果说,两汉正宗思想与西欧的有所

不同,那只是前者挂着经学的招牌,换句话说,它是经师神父化,皇帝教皇化而已。由此可见,经学形式之所以为帝王服务并不是偶然的;而经学内部发生那种相互以异教徒来攻齿的斗争,也不是偶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