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汉代统治阶级的内部矛盾以及与农民的基本的矛盾

我们知道,姓氏与郡望相属,自郡县制以来始著,古代迁国,未必与地望相统一。奏汉土断人户以后,最初郡国与姓氏相属,因了人民迁移,在秦汉二代,全国居民不少虽与原来的郡国分离,但又惭能由血缘关系另在地望上联结起来。中国历史上不可能有一居不迁之家族,势所使然(如落后民族入侵;携族逃亡)。秦汉二代是中国民族大移动的时代,也是中国中世纪的乡村自治体结成的时代。汉人的谱学与乡村自治体的结成相为表裹。自六国旧族在反秦战争中树立起地位以来,到了汉代名门望族势力扩大之时,谱学更以事门学问出现,景宋本世说新语所保留的人物出身的谱系,大都从汉代讲起。中国封建统治阶极的官僚系统,就是通过了特别的家族组织而产生的,这和中国的农村生产编制的通过了特别的家族组织而产生,在阶级分化上看来是相对应的。从这里我们就涉及到汉代身分性地主阶级的背景,也涉及到最高地主的最广泛的家是权的背景;从这里也涉及到农民家族要求生命权和生活极的斗争。问题的关健,即在于农村公社又在封建体制的建立过程中重新依附于封建制度,而不是如有些人说,在商鞅变法以后就一次地瓦解了。这一问题有待于专门论究。

现在我们分别来考察统治阶级内部的矛盾及其与农民阶级的矛盾。第一,统治阶级内部矛盾的问题。赵岐三辅决录自序说:

“三辅者本雍州之地,世世徒公卿吏二千石及高资者以陪诸陵:五方之俗杂会,非一国之风,⋯⋯其为士好高尚义,贵于 4 名行,其俗失则趋势进权,惟利是视。”

郑樵通志说:

“自隋唐而上,官有簿状,家有谱系,官之选举,必由于簿状, 家之婚姻,必由于谱系。历代并有圆谱局,置郎令史以掌之。仍用博通古今之儒知撰谱事,凡百官族姓之有家状者,则上之官,为考定群实,藏于秘阁,副在左户。⋯⋯使贵有常尊,贱有等威者也。⋯⋯ 自五季从来,取上不问家世,婚姻不问阀阅,故其书散佚。”

由此看来,汉代论贵贱是以身分资财为标准的。这不但是三辅一地区的现象,远如边郡也由良家子弟逐渐形成豪族。在上几节,我们都着重地指出军事体制和封建财产所有制的关系,这里更应指出,身分体制也是和封建财产所有制有关联的。

汉书地理志说:“汉兴,六郡反家子选给习林期门(师古曰:六郡谓:陇西、天水、定安、北地、上郡、西河也),从材力为官,名将多出马。⋯⋯大者封侯卿大夫,小者郎(如淳曰:医、商贾、百工不得与也)。”文献通考列举其例,如李广陇西人,以良家子从军:赵充国陇西人,以大郡良家子善骑射补羽林;甘延寿北地人,以良家子善畸射为羽林,冯奉世上党人,以良家子选为郎。

汉代“任子”制度是从氏族制的残余而建立的官僚集团,汉仪注说:“吏二千石以上,视事满三岁,得任同产若子一人为郎。”董仲舒对策:“夫是吏多出于郎中中郎吏二千石子弟,⋯⋯未必贤也。”宣帝时王言也上疏说: “今使俗吏得任子弟,率多骄傲,不通古今,⋯⋯宜明选求贤,除任子之令。” 西汉任子入仕见于史籍者甚多,以父任老如:苏武以父任为郎,刘向以父任为蛰郎,萧育以父任为太子庶子,史丹九男皆以丹任为侍中,汲黯以父任为

太子洗马,伏湛以父任为博士弟子,辛庆忌以父任为右校丞,杜延年以三公子补军司空,虎贲萧郎皆父死子代。以兄任者如:霍去病任光为郎,杨恽从忠任为郎。袁盎兄哙任盎为郎中。此外简有以宗家任者,有以致仕任者。东汉安帝建光元年,更以公卿校尉尚书子弟一人为郎舍人。桓帝延熹中宦官方炽,任及子弟,为官布满州县。东汉任子入仕者,如:桓郁、桓马、周勰、耿秉、马廖、宋均、黄琼、袁敞、黄琬、臧洪、何休等,史籍列传皆备言之。哀帝所说的“朝夕左右与闻公卿议论”的官吏基尔特,正是任子制的秘诀。文献通考说:“仕子法始于汉,而其法尤备于唐。⋯⋯汉唐之以门荫入仕者, 皆不由科目与辟召者也。自魏晋以来,始以九品中正为取人之法,而九品所取,大概多以世家为主,所谓‘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刘毅言)。故自魏晋以来,仕者多世家,逮南北分裂,凡三百年,而用人之法多取之世族, 如南之王谢,北之崔虚,虽朝代推移,鼎迁物改,犹印然以门地自负,上之人亦缘其门地而用之,故当时南人有‘三公之子傲九棘之家,黄散之孙蔑令长之室’之说,北人亦有‘以黄袭贵,以贱袭贱’之说。往往其时仕者,或从辟召或举孝廉,虽与雨汉无异,而所谓从辟召举孝廉之人,则皆贵胄也, 其起自单族匹士而显贵者,盖所罕见”。

秦汉之陈,氏族贵族的专政虽然不适合于封建制度(如楚项羽、齐诸田), 但由古代宗族转化为强宗豪族的地主而形成封建政权的支柱,则是顺当的, 阶级这变化,实有轨迹可寻。封建制社会,既有这样的特殊性质,我们就不能忽视氏族制残余所影响的封建社会的贵贱之等级。

秦汉社会的六国强宗的地主化,骎骎相演,形成了东汉的地主名门,从以氏族血缘结合为纽带的这样的阶级身分性,产生了封建政权中的累世公卿制度。赵翼廿二史札记说:西汉韦平再世宰相,尚属仅见之事,东汉则有历世皆为公者:杨震官太尉,其子秉,秉子赐,赐子彪,四世三公;袁安为司空、司徒,其子敞及京,京子汤,汤子逢,逢弟隗,四世五公。

魏晋门阀之来源,实源于汉代的“以族举贤”、“以阀阅为选”。历代演进,起伏甚远。刘知几说:“周撰世本,式辨诸宗,楚置三闾,实掌王族。逮乎晚叶,秦汉谱学尤烦,用之于官,可以品藻士庶,施之于国,可以甄别华夷。自刘曹受命,雍豫为宅,世胄相承,子孙蕃衍。”(史通书志篇)东汉党锢所表现的统治阶级内部的斗争(参看本卷第十章)就是从身分性地主阶级的势力扩大所形成的。

汉代统治阶级内部的矛盾特别表现在皇族和豪族之间的斗争。汉代皇朝对于豪猾之民或强宗豪右,虽然实行“强本抑末”的政策,不论通过徙豪实京师或举豪右大姓的妥协政策,或通过夷族杀戮的残酷法律,而终汉之世的“本”并没有根本“强”起来,虽然利用了酷吏、宦官阉寺和外戚乳母的集团,以保衡皇权,但结果产生皇权的削弱并造成皇权的新威胁,王莽的篡汉, 三国豪族势力的代汉,就可以说明问题的所在。

另一方面,秦汉毕竟是中央专制主义的创始的皇朝。马克思说:“中国皇帝通常被称为君父,而他的官僚也就是皇帝对各地方施行父权底支柱。”(参看马克思恩格斯论中国,页四一)秦代的以吏为师也好,汉代的以师为吏也好,都要取得豪族强宗的支持,特别是西汉景武,东汉章明,更加显明,那些以身分、资财和贿赂进身的官僚们,替汉天子做了不少的支柱性的工作, 从制订法律从至创设宗教,都尽了仆妾奴婢的任务。因此,郡国地方的家长权,在一定的时候,是服从于最高的父权的。

第二,基本的阶级矛盾的问题。中国历史从汉代以来,编户之民的生产者是在乡村自治体之下,来依附于名族地主占有的土地或皇权支配的国有的土地,所谓“仅登户口众寡之数”的编户齐民,如上面所述的“客”农,屯垦“部曲”,便是通过了家族的血缘及人身隶属关系而组成的。他们对地主提供无偿的劳动部分。张安世家僮七百人,皆有手技工业。武帝时赵过能为代田,过使大农置工巧奴 与从事,为作田器。后汉马援在北地役属宾客数百家,为之牧畜,及 归洛阳,使宾客屯田上林苑。樊宏父重,课役童隶,开广田土三百余顷,兴起卢舍,陂渠灌注,欲作器物,先种梓漆。凡此农客数百家都是在农业与家庭手工业不可分离的条件之下进行生产。家族组织,集体经营,祖传秘方的技艺,提供了依附农民更受束缚的条件。

汉代宫室的建筑,渠道的开凿,潜运的通穿,屯田的经营,都需要大量劳动者的劳役。更由于这种公共事业的大群劳动组织,反过来又巩固了乡村自治体的基础。特殊的家客式的组织,是和农业与手工业的结合形式相连的。农客的家族血缘,更巩固了农业与手工业相结合的自然经济。“领客”、“宾客”、“宗部”和“部曲”,就是以家族的血缘关系作为纽带,而又束缚于土地的。中国劳动力的丰厚源泉,既然以这种家族制为基础,那么我们就知道统治阶级为什么把“孝悌”与“力田”相互关联起来了。然而,正如扬雄长杨赋说:“强秦封豕共上,窫窳其民。”温情脉脉的外表,骨子里是农民的身分的奴役或依附。贯串秦汉的历史,是一幅农民反抗地主阶级的斗争史。在农民暴动的初期阶段,就寻常表现出有“名数”的劳动户口,脱离户籍, 成为“流民”而大量逃亡。不管统治阶级怎样在农村“礼三老”,表彰淑行, 然而农民所要求的却是生活权以及起码的身分权。从墨家家法传留下来的“杀人者死”这一反映民众的普遍言语,连汉高祖都拾起来做了欺骗人民的口号 (约法三章之第一项)。谁都知道,秦汉的法律是残酷的,“族诛”并没有威胁倒农民,招来的反而是起于“闾左”的圣族起义。统治阶级利用了农村公社以加强统治权,然而农民也利用了这种组织,动员了广大的群众来推翻了汉代政权。恩格斯论公社有利于农民起义的论断,也适合于中国的历史实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