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司马迁的唯物主义思想
我们知道,司马迁虽然没有把史记里的历史观点概括成为有体系的学说,然而这毫不足以损害史记所表现的有机联系着的历史观点。我们应该这样说,司焉迁没有专文(包括史记自序)抽象地讲述他的历史观点,可是他的全部史记都表明了他的历史观点,换言之,他的历史观点贯串于社会历史的和各阶级人物的记录中,这种观点虽然有时隐约难辨,但我们只要圣面地加以分析,就不难看出他的宝贵的唯物主义的思想。
严格地讲来,司马迁在史记自序中和他的个别论断中所归纳的历史学, 还不能完全表示出他的历史观点的实质。有些语句是值得重视的,例如他说的从盛世看出衰世的发展观点(“见盛观衰”),研究现象间的因果观点(“原始察终”),但有些概括性的说明仍然是一股化的,例如他说:“纲罗天下放佚旧间,考之行事,稽其成败兴坏之理。⋯⋯欲以究天人之陈,通古今之变, 成一家之言。”又例如他说:“述往事,思来者,于是卒述陶唐以来至于麟止(按指武帝事)”(自序和报任安书)。如果我们不通过史记本身作全面而具体的研究,仅依据这些一般的说明加以引申,那么我们就既不能把司马迁和刘向、班固以来的史学家严格地区别开来,也不能看出司马迁究竟怎样纲罗旧闻,怎样参之行事,怎样运用他的历史观点(理),怎样对待自然和社会的复杂关系,以通晓历史的演变,而形成他自己的历史学说。
我们知道,司马迁是当时懂得自然科学的一位学者,他研究过天文星历, 也参加过武帝时代修订历法的科学工作。因此,他的唯物主义的世界观是和他的科学知识相联结在一起的。在他的时代,阴阳五行一类怪诞的神学世界观是极其嚣张的,并已经成了汉代统治阶级合法的御用的欺骗理论。勇于坚持唯物观点的司马迁就不能不对这些迷信的宗教观展开斗争,因此,他说明他作历书的目的在于使“律历更相治,间不容翲(秒)忽”,重视算术的功用, 他说明他作天官书的目的在于反对那些“星气之书,多杂禨祥,不经”(自序)。他根据他父亲的遗教,提出对待自然史的唯物观点。下面就是值得重视的一段朴素的唯物主义的名言:
“夫阴阳四时八位十二度二十四节,各有教令,顺之者昌,逆之者不死则亡,未必然也。故曰,使入拘而多畏。夫春生夏长秋收冬藏,此天道之大经也,弗顺则无以为天下纲纪,故曰,四时之大顺,不可失也。”(自序)
他反对天人感应的神学世界观,主张掌握自然规律的唯物世界观,这就是“原始察终”和“究天人之际”的绝好注脚。他运用了这条遗教,批判了继承孟子的阴阳家驺衍,斥责他的神学观点,“其语不经”,“其语不轨”, “迂大而宏辩之术”,助长了秦汉之间“营于巫祝,信禨祥”的迷信思想(孟荀列传)。因此,他敢于进退古人,合于自然历史的客观存在的规律的传闻从之,不合的不从,他说:“故言九州山川,尚书近之矣,至禹本纪(按已佚)、山海经所有怪物,余不敢言之也。”他更接受荀子的传统,否认远古的神话, 批判了汉人的造谣。他说:“学者多称五帝,尚矣,然尚书独载尧以来,而百家言黄帝,其文不雅驯,荐绅先生难言之。”(五帝本纪)
司马迁在儒林列传中委婉地记述着汉代神学大师董仲舒治公羊家春秋的目的,拿阴阳灾变的迷信以取悦于武帝,语句间并没有明白地显露出对公羊学的批判来,然而到了伯夷列传却对这种神学天道观发出了深刻的讽刺。他
首先讲到古代的好人有的饿死,有的灭亡,为什么强要说“天之报施善人”? 古代的坏人横行杀人而竟然长寿,这又是根据什么道德来得到果报呢?接着他说到“近世”的汉代,坏人毫无忌惮地干坏事,却一辈子享受富贵并传给子孙,但好人言行拘谨,什么不满意的事也不敢轻易做,却多数遭了祸灾。最后他说:“余甚惑焉!但所谓天道,是邪非邪?”从这一段文学素描中, 我们可以看出司马迁是怎样依据唯物的自然史观点攻击了当时居于统治地位的神学观点,这就是他“通古今之变”的绝好例证。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论证古代唯物主义者几乎不谈神怪而是单纯解释自然事物。司马迁就是这样。他介绍他父亲的遗训说:“形(物质)神(精神)离则死,死者不可复生, 离者不可复反”,这一命题不但集中地表现了他的唯物观点,而且为后来论究“形”和“神”的关系的无神论思想开创范例。
其次,我们再看司马迁怎样运用唯物的自然史观点到社会史的范围。 旧唯物主义者在自然史哲学中坚持了唯物主义观点,而一降到复杂的社
会哲学方面则大都显出唯心主义观点,因此哲学史中有不少伟大的自然哲学家同时又是渺小的社会哲学家。当然,我们研究司马迁的历史观点不能离开他所处的时代。在这一时代,封建制社会以法典的形式逐渐固定起来,正如史记自序所说的,“汉兴,萧何次律令,韩信申军法,张苍为章程,叔孙通定礼仪”(酷吏列传中更暴露了汉武帝的一大套严刑峻法)。因此,在历史所限定的条件之下,司马迁的历史观点不能不有局限性,即不能不露出属于唯心主义的成分,例如循环论(如说三代若循环)和强调地理条件的说法(如在货殖列传所论的风俗观点),然而他的积极的唯物观点和他的朴素辩证法的思想方法却是他的思想中的主导部分。他在货殖列传中,关于人类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史有如下的名论:
“待农而食之,虞(矿)而出之,工而成之,商而通之,此宁有政教发征期会哉(按指官府的政治力量)?人各任其能,竭其力,以得所欲。故物、贱之征贵,贵之征贱,各劝其业,乐其事,若水之趋下,日夜无休时,不召而自来,不求而民出之。豈非道之所符, 而自然之验耶!”
很明显的,这是把物质生产的历史当作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史去看待的,它和自然现象一样,也有一定的规律(道)可寻,而不是如一般唯心主义的说法,它的发展反而决定于上层建筑如政治教育之类。应该指出,这是素朴唯物观点的因素,二千余年前对人类社会史的分析方面有这样伟大的思想,的确是杰出而罕见的。例如他把一个平常从事生产的白圭,居然和古代的大政治家和军事家平列地叙述在一起,他说:“吾(白圭)洽生产,犹伊尹、吕尚之谋,孙、吴用兵,商鞅行法是也。”(史记货殖列传)司马迁更洞察到阶级社会通过生产关系而自然发生的剥削和被剥削的关系。他说:“凡编户之民,富相什(十),则卑下之,伯(百),则畏惮之,千则役,万则僕; 物之理也。”(同上)显然,他虽然在主观上分别地对财产所有作了不同的道德评价,如说,“本富(指劳动而富)为上,末富(指商贾而富)次之,奸富(指榨取而富)最下”,并且反对豪富欺凌,但他客观上揭发了阶级社会的阶级奴役关系是一种自然规律(物之理)。如果我们拿司马迁的观点和宋代史学家司马光说的“贵贱贫富以天之分,⋯⋯僭天之分,必有天灾”(参看士则篇和宋文鉴中的论阶级)的封建主义说教相比较,我们立即可以看出,汉宋二代两个姓司马的史学家所持的历史观有唯物主义萌芽和唯心主义的分野。
司马迁的阶级论是立基于人生欲望的自然法论,这种由人类学的绝对人性观点出发的经济观点,自然会得出这样的结论,即“富无经业,财货无常主,能者辐凑,不肖者瓦解”(货殖列传)的理论。我们不要认为这观点是幼稚的,应该说这是一种进步的理论,它代表封建社会受压迫的居民和农民的小私有幻想,其最高的图景,有如他说的,勤劳的人民如果力事生产,可以致“千金之家,比一都之君,巨万者乃与王者同乐”(同上)。显然,这种朴素的平等思想是对于封建社会超经济剥削制度的讽刺。无怪班固要从封建统治者的角度,歪曲司马迁为“述货殖则崇势利而羞贫贱”了。最可笑的是, 反动派胡适,从这里诬蔑司马迁为资本家说话了!
司马迁关于社会政治制度发展变革的历史,常从进化观点出发而进行考察,反对不考察历史实际,而蔽于偏见的思想,例如史记六国年表序中就有这样一段论秦代制度变革的名文:
“秦取天下多暴,然世异变,成功大。传曰,法后王何也?以其近己而俗变相类,议卑而易行也。学者牵于所闻,见秦在帝位日浅,不察其终始,因举而笑之,不敢道,此与以耳食无异。悲夫!”
我们知道,古代思想中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斗争及它们阶代表的阶级地位,常是通过法律道德等方面的折射而表现出来的。司马迁在这一点上还含有丰富的辩证法观点。这里只举一些典型的论断。他大胆地宣言法律是一种治人的工具,否定它是所谓合于理性的范畴。他有一篇叙述儒家叔孙通赞汉高祖定礼的故事,首先说明制定礼法的大师是这样的卑躬屈节的人物,即“难与进取,可与守成”的、“面谀以得亲贵”的“知当世之务的圣人”: 其次叙述了一通为最高统治者皇帝大排喜剧的场面,最后写道:“高祖曰: ‘吾乃今日知为皇帝之贵也’”。于是乎定礼大师叔孙通被任命为太常,受赐金五百斤,一群追随他的儒生也都做了郎官并受了赏金。这就是所谓叔孙通定礼的内幕。原来,司马迁在自序里用表面恭维的形式讲汉代的王道世界, 而在具体事例的叙述中,却是这样礼让和无耻之间的辛辣的矛盾!其次,我们再看司马迁对汉武帝法度的具体叙述。张汤是替武帝立法的能手,张汤定了不少维持封建制度的专制法令,只要武帝喜欢,张汤都会奸诈地附会经义, 以满足武帝的口胃,因此当时“天下事皆决于(张)汤,然而司马迁居然敢说, 正因为这样的法律,张汤在世时,百姓已经不能安生,要“骚动”了,张汤死后,“而民不思”!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司马迁的法律观点已经接触到封建制度的深刻的矛盾,即一方面是披着神圣外衣的庄严制度,而另一方面是剥去圣光的非法横夺,这正适合于他借汲黯的话所形容的汉武帝的专制面貌——“陛下内多欲,而外施仁义”的活生生的例证了。
司马迁从客观的社会制度发现矛盾、揭露矛盾和善于绘制矛盾图景的例子,更大量地载在平準书和酷吏列传中。他对于一般财政大臣们和一群酷吏人物的描绘,不仅给读者以生动的典型形象,而且由此暴露出封建社会的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的基本矛盾。恩格斯曾指出优秀的文学要比社会学、统计学、公法学更能表露出社会的丰富而多样的图景,我们以为司马迁的优良传统在两方面是兼而有之的。这里,看一下酷暴的杜周怎样为封建法律下了一个定义就明白了。有人责问杜周,你不循照法律,专门以人主的好恶来治狱,执法的人是这样么?杜周说:“三尺(法律)安出哉?前主所是,著为律, 后主所是,疏为令,当时为是,何古之法乎?”原来,所谓当时神圣的法律在司马迁的笔下就是任意杀害人民的工具。然而从司马迁的朴素的辩证观点
讲来,统治阶级的法律并没有维持了“盛世”,反而是所谓“见盛观衰”, 财产所有的集中和阶级斗争的危机就表现出来了。司马迁一方面在平準书中说明了最高地主大量没收了居民的财富、土地和奴婢,使中家从上大率破产, 说明了少数特权豪强地主“蹛财役贫”,使农民陷于水深火热之中;另一方面在醋吏列传中最后指出了农民起义已经广泛地出现,著名的大暴动和不可胜数的小暴动交织成一幅汉代“盛世”的群众火山,不但杀不完,斩不绝, 而且吓得统治阶级“上下相为匿,以文辞避法焉”。
司马迁揭露社会矛盾的唯物观点和辩证法思想的因素,又表现在他的道德观点方面。在汉武帝利用儒家道德思想来定于一道的时代,道德显然是为封建统治阶级服务的,并且是加强束缚人民的工具。司马迁不但暴露了汉代“内法外儒”的法律实质,而且也暴露了“内法外儒”的道德实质。他指出有两种道德。一种是有财富有权势的人的道德,它是以权力的窃取和财富的掠夺为标准,他说,“鄙人有言曰,‘何如仁义?己飨(享)共利者为有德。’⋯⋯窃钩者诛,窃国者侯,侯之阴仁义存”,他们的身份是所谓“朋党宗强比周, 设财役贫,豪暴侵凌孤弱,恣欲自快”。另一种是被压迫者被统治者的道德, 它是以平等的报施和患难的恤救为标准,他说,“布衣之徒,设取予然诺, 千里诵义,为死不顾世,⋯⋯故士穷窘而得委命,此岂非人之所谓贤豪间者耶?诚使乡曲之侠,与季次、原宪比权量力,效功于当世,不同日而论矣。⋯⋯ 虽时扞当世之文罔,然其私义廉潔退让,有足称者。名不虚立,士不虚附”(游侠列传)。由此可见,司马迁之反对封建主义的道德律,居然敢于给道德范畴打 上阶级对抗的烙印,这的确是前无古人的创见。
不但如此,他所说的被压迫阶级的道德并非一种抽象的原理,而是实指当代反抗封建主义专制政权的人民群众的思想和品质。他列举了当代的许多任侠人物,也即墨经说的“士,损己而益所为”的武侠,他们是和豪暴地主阶级对立的,例如,朱家的品质是“振人不瞻,先从贫贱始”,郭解的品质是“振人之命,不矜其功”。司马迁之所以为这些下层人物立传,据他说, 他们和一般富贵人们不同,“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诺必诚,不爱其躯, 赴士之阨困,既已存亡生死矣,而不矜其能,羞伐共德”。这样看来,我们就知道史记六家之一的墨家思想并没有阙如,显然地是因了当代的忌讳,藏到游侠列传里去了。司马迁也这样说,墨侠“排摈而不载,自秦以来,匹夫之侠,湮没不见,余甚恨之”。我们再从他叙述陈涉起义的故事来看,游侠人物和农民起义的领导人物是血肉相连的,他说:“桀纣失其道而汤武作, 周失其道而春秋作,秦失其政而陈涉发迹。”(自序)这样看来,陈涉的暴动, 和传统思想所谓的汤武圣王开创商周二代的王朝以及孔子素王著作垂法万世的春秋是等量齐观的。司马迁虽然在形式上因有所忌讳而不得不规避其词, 说什么“三代若循环”的王道,然而一到了他的具体叙述里,便反而倒转过来,把统治者所骂的盗贼俨然形容成圣王了。这一点连班固也毁谤他不利于统治阶级而“进奸雄”。这是不是司马迁的思想体系有了矛盾呢?否否,这是他用“具见表衷”的隐显相层法来暴露封建世界的不可调和的矛盾。他也暗示过,这种叙述体裁是从作春秋的孔子那里学习得来的。由此看来,司马迁既然同情了被统治者所骂为“大逆无道”的起义农民,那么,司马迁的思想也就要被正宗学者为“缪于圣人”了。
这种道德观点也在管晏列传中露显出来。据柳宗元考证,晏子春秋是墨子之徒所作的。司马迁不但借晏婴痛骂了当代儒家的“滑稽而不轨”,而且
崇赞晏婴的品质,“国有道,即顺命,无道,即衡命”,并说如果晏婴活着的话,愿为之执鞭。这样的人民性的思想和游侠的道德观点是互相关联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