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昌言的政治批判思想

上面引文末段曾指出仲长统的愈来愈乱的历史观,他怀疑到“不知来世取人救此之道将何用也,又不知天若穷此之数欲何至耶?”这即是说,前途悲观,无可挽救,因此,在他的政治批评之中,关于现实社会的形势的揭发, 更比前人富有逻辑的道理:而关于现实的答案,其理想形式,仍不出前人的正义呼号。他可以对于悲剧性的问题揭发以至加剧,而不能对于此种问题做出解答,拆散有馀,而“不知救此道将何用”,这是中世纪进步的思想家的天真本色。

在昌言的损益篇中,他颇以圣人损益历史、裁成天地为怀抱。基于他的自我怀疑思想而论,此种正面答案本身就有折扣。他说:

“作有利于时,制有便于物者,可为也,事有乖于数,法有翫于时者,可改也:故行于古有其迹,用于今无其功者,不可不变, 变而不如前,易而多所败者,亦不可不复也。”(后汉书本傅损益篇)

这是一个半变法半复古的原则,然而到了依据原则来说明具体问题时, 他也和前人一样,不过主张复古进田之制,嗣周吕刑之法。他又有十六条政务原则,乃综合前人的意见,整齐排比,揭示出以德教为主、以廉潔为用的一般道理,其原则如下:

“明版籍以相数阅,审什伍以相连特,限夫田以断并兼,定五刑以救死亡,益君长以兴政理,急农桑以丰委积,去末作以一本业, 敦教学以移情性,表德行以厉风俗,覈才艺以叙官宜,简精悍以习师田,修武器以存守战,严禁令以防僭差,信赏罚以验惩劝,纠游戏以杜奸邪,察苛刻以绝烦暴:审此十六者,以为政务,⋯⋯圣人复起,不能易也。”(同上)

若再参考他的德教篇(群书治要所引第一段,疑为德教篇),我们看不出这些形式教义有什么新的因素。他的有价值的批评,主要在于说明现实制度为什么存续以及制度内容有什么矛盾,即他所谓“源流形势,使之然也”。正宗思想家所说的“天不变道亦不变”,就是指上帝意志安排下的秩序都是真理,然而他却说出这秩序是乱而大乱,是和人民生活矛盾的,那种“真理” 是谎话。现在我们看他怎样分析汉代的“秩序”。

“汉之初兴,分王子弟,委之以土民之命,假之以生杀之权, 于是隐逸自恣,志意无厌,鱼肉百姓,以盈其欲,报■骨血,以快其情,上有篡叛不轨之奸,下有暴乱残贼之害,⋯⋯盖源流形势使之然也。降爵削土,稍稍割夺,卒至于坐食奉禄而巳;然其洿穢之行,淫昏之罪,犹尚多焉。⋯⋯专之于国,擅之于嗣,岂可鞭笞叱咤而使唯我所为者乎!时政凋敝,风俗移易,⋯⋯出于礼制之防, 放于嗜欲之域久矣。”(俊漠书本传损益篇)

以上所说的话,指出封建特权的形成,一开始就在制度上种下了原因, 因果相生,积久必变,政治黑暗不是必然的发展么?虽然皇族地主的“专之于国”的集权,削弱豪族地主,而形势则不是鞭笞所能挽救的。他说:

“井田之变,豪人货殖,馆舍布于州郡,田亩连于方国,身无半通青纶之命,而窃三长龙章之服,不为编户一伍之长,而有千室名邑之役,荣乐过于封君,势力侔于守今,财胳自营,犯法不坐, 刺客死士,为之投命,至使弱力少智之子被穿帷败,寄死不歛,冤枉穷困,不敢自理:虽亦由纲禁悚阔,盖分田无限使之然也。”(同上)

所以,尽管武帝以来的土地国有政策要“唯我所为”,然而豪族地主却形成有特殊身份阶级,威胁到中央专制主义的封建政权。这没有什么五德五行,三统三正吧,土地所有制形式之下的豪强夺横、分田无限,才是客观的现实。

“物有不求,未有无物之岁也,士有不用,未有少士之世也。夫如此(按前面言在千万户之中,十取其一,得壮丁千万人,又十取之,得什长百万人,又十取之,得佐史之才十万人),而后可吧用天性、究人理、兴顿魔、属断绝、纲罗遣漏、拱押天人矣。⋯⋯君子用法制而至于化,小人用法制而至于乱,均是一法制也,或以之化, 或以之乱,行之不同也。苟使豺狼牧羊豚,盗跖主征税,国家昏乱, 吏人放肆,则恶复论损益之间哉?⋯⋯君子非自农桑以求衣食者也,蓄积非横赋敛以取优饶者也。奉禄诚厚,则割削资易之罪乃可绝也,蓄积诚多,则兵寇水旱之灾不足苦也。故由其道而得之,民不以为奢,由其道而取之,民不以为劳。⋯⋯以廉举而以贪去,⋯⋯ 善士富者少,而贪者多,禄不足以供养,安能不少营私门乎?”(同上)

上面指出举士制度与法制的矛盾,好像是“设机置穿以待天下之君子”, 君子不敢陷入,则只有豺狼牧民,盗贼主税,这就是汉代举“贤良方正”的结果。

“光武⋯⋯虽置三公,事归台阁。自此以来,三公之职备员而已。然政有不理,犹加谴责,而仅移外戚之家,宠被近习之竖,亲其党类,用其私人,内充京师,外布列郡,愿倒贤愚,贸易选举, 疲驽守境,贪残牧民,挠扰百姓,忿怒四夷,招致乖叛,乱离斯瘼,⋯⋯此皆戚宦之臣所致然也。反以策让三公,至于免死。⋯⋯又中世之选三公也,务于清慤谨慎循常习故者,是妇女之检柙(规炬)乡曲之常人耳,恶足以居斯位耶?势既如彼,选又如此,而欲望三公勋立于国家,绩加于生民,不亦远乎!⋯⋯近臣外戚宦竖,请托不行, 意气不满,立能陷入于不测之祸,恶可得弹正者哉?⋯⋯自此以来, 遂以成俗,继世之主,生而见之,习其所常,曾莫之悟。⋯⋯母后之党,左右之人,有此至亲之势,故其贵任,万世常然之败,无世而无之,莫之斯鉴,亦可痛矣!”(同上法诚篇)

上面指出汉代统治仅的一般形势,特别是外戚宦官的形势,既成常俗, 则失败便有其“常然”的因果关系。按中国外戚与宦竖的真正形势,一方面要追溯到氏族宗法制度的残存,另一方面也要研究土地国有制形势的发展。凡古旧制度的残存,对于历史的发展总是重大的束缚,仲长统的亲近弄权的说明,虽然未说明历史理由,但“亲近”二字已揭破土地国有制和宗法政治相依的道理,它的结果是颠倒贤愚,混乱公私,更加重了封建法律外行动的“一切之计”。这特殊制度,要比西洋中世纪更封建些。他的政论特别重视此点,例如他又从心理上分析:

“汉兴以来,皆引母妻之党为上将,谓之辅政;而所赖从治理者甚少,而所坐以危乱者甚众。⋯⋯其欲关豫朝政,忙快私愿,是乃理之自然也。⋯⋯夫母之于我尊且亲,于其私亲,亦若我父之欲厚其父兄子弟也。妻之于我爱且姐,于其私亲,亦若我之欲厚我父兄子弟也。我之欲尽孝顺于慈母,无所择事矣,我之欲效恩情于爱

妻妾,亦无所择力矣。而所求于我者,非使我有四体之劳苦,肌胃之疾病也,夫从此亥唾盼睇之间,至易也,谁能违此者乎?”

“宦竖者,传言给使之臣也,拚扫是为,超走是供,传延房卧之内,交错妇人之间。⋯⋯孝宣之世,则以弘恭为中书令,石显为仆射。⋯⋯后暨孝元,常抱病而留好于音乐,悉以枢机委之石显, 则氏迷雾乱之政起,而仇忠害正之祸成矣。⋯⋯孝桓皇帝,起自蠡吾而登至曾。侯暨张让之等,以乱承乱。政令多门,权利并作,迷荒帝主,濁乱海内。高命士恶其如此,直言正谕,与相摩切,被诬见陷,谓之党人。灵帝登自解犢,以继孝桓,中常侍曹节侯览等, 造为维纲,帝终不寤,宠之日隆,唯其所言,无求不得。凡贪淫放纵,僭凌横恣,挠乱内外,螫噬民化,隆自顺桓之时,盛极孝灵之世,前后五十余年,天下亦何缘得不败坏耶?”(群书治要节录)

在中国古代,所谓“党”即是“类”的狭义的术语,类即“族”系,党即“宗”系。汉代所谓后党和宦党是相互为用的,这是古代氏族制在中古的延长,特别在皇族和豪族斗争尖锐之时,后党宦党就成为皇族系统的外延势力了。宦竖为变态的人物,依附于皇室,更发挥“亲亲”的恶性作用。仲长统以宠信佞谄,骄贵外戚,是壅蔽忠正,淆乱政治的原因,比子倾危,比于累卵。他从上面的心理分析,对于道德伦理,更有特别议论,如孝的论理, 于古有“无违”之训,然而他却说,“父母不好学问,疾子孙之为之,可违而学也;父母不好善士,恶子孙交之,可违而友也;士友有患,故待己而济, 父母不欲其行,可违而往也。放不可违而违,非孝也:可违而不违,亦非孝也,好不违,非孝也,好违,亦非孝也。其得义而已也。”这当是子孙相袭、亲近皆善的反命题。

他的政论除了以上所举者外,如憎恶剥削,“横税弱人,⋯⋯徭役并起, 农桑失业,兆民呼嗟”,如崇札三公,“与之从容言议,谘论古事,⋯⋯琢磨珪壁,染谏金锡”,都是中古的平等思想。他的议论中卓见之一,就是研寻源流因果,以作借鉴,所谓“三亡之失,异世同术,我无所鉴,夏后及商, 覆车之轨,宜以为戒”(政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