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提 单
运输单据,是指代表运输中的货物或证明货物已经装运或已被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接管的单据。在国际贸易中,按运输方式不同,运输单据有海运提单、铁路运单、航空货运单等。本书将仅对提单加以介绍。
(一)提单的性质和作用
海运提单,简称提单(Bill of Lading 简称 B/L),是货物的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收到货物后,签发给托运人的一种证件。这个证件说明了货物运输有关当事人,如承运人、托运人和收货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提单的性质与作用,主要表现为下列三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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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出具的货物收据(Receipt for thegoods), 证实其已按提单的记载收到托运人的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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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货物所有权的凭证(Documents of title)。提单的合法持有人拥有支配货物的权利。因此提单可以用来向银行议付货款和向承运人提取货物,也可以用来抵押或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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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承运人和托运人双方订立的运输契约的证明(Evidenceof contract of carrier) 。
(二)提单的分类
根据不同的分类方法,提单可分为以下几类:
- 根据货物是否装船分为已装船提单(On Board B/L orShipped
B/L)和备运提单(Received for Shipment B/L)。
- 根据货物表面状况,提单上是否有不良批注分为清洁提单(Clean
B/L)和不清洁提单(Unclean B/L)。3.根据收货人抬头分为记名提单
(Straight B/L)、不记名提单(Open B/L)和指示提单(Order B/L)。4.根据运输方式分为直达提单(Direct B/L)、转船提单(Transhipment
B/L)和联运提单(Through B/L)。
5.根据其它情况分为舱面提单(On Deck B/L)、过期提单(Stale B/L)、倒签提单(Ante dated B/L)和预借提单(AdvancedB/L)。
(三)提单的内容
提单条款基本上是根据 1924 年制订的《统一提单的若干法律规则的国际公约》,简称《海牙规则》(Hague Rules)制定的。正面对货物和运费等事项做了记载,在提单背面还有印就的运输条款。由于《海牙规则》明显地偏袒船方利益,因而受到代表货方利益的不发达国家的反对。为此,联合国于 1978 年 3 月在汉堡会议上通过了《1978 年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 简称《汉堡规则》(Ham-burg Rules),较大程度上保护了货方利益,至今尚未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