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Force Majeure),是指在合同签订以后,不是由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过失,而是由于发生了当事人所不能预见、也无法事先采取预防措施的意外事件,以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遭受意外事件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延迟履行合同,另一方也无权要求其履行合同或赔偿损失。
在国际贸易中,对不可抗力的含义和名称认识并不统一,在英美法中被称为合同落空(Frustration of Contract),在大陆法中被称为情势变迁
(Clausnla rebus sic stantibus) 。
对于不可抗力,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国际上对此有三种规定方法:概括规定,具体规定和综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