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1990 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早在 1936 年,国际商会即制定了《国际贸易木语解释通则》

( InternationaI Rules for the l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简称 INCOTERMS)。此后,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和形势的变化,几经修订,现行的《1990 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简称“90 通则”)是在“80 通则”的基础上修订公布的,该通则于 1990 年 7 月 1 日生效。国际商会修订“80 通则”的主要原因:一是为了适应 EDI 发展的需要,二是为了适应运输方式变革的需要。

国际商会重新修订后公布的“90 通则”,其内容变化是比较大的。它把贸易术语按不同类型划分为四组:

E 组(EXW),卖方在其自己的所在地把货物交给买方。

F 组(FCA、FAS 和 FOB),卖方须将货物交至买方指定的承运人。

C 组(CFR、CIF、CPT 和 CIP),卖方必须签订运输合同,但装船和启运后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或其他费用,卖方不承担责任。

D 组(DAF、 DES、 DEQ、 DDU 和 DDP),卖方必须承担把货物运至目的地国家所需的全部费用和风险。(详见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