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因地制宜,制定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

乡村中小学体育状况底子薄、条件差、长期缺乏管理,必须有条不紊地制定符合实际的规章制度、指导学校体育工作。

(一)配备专职体育教师,建立从 1—9 年级上课制度。教师要有年工作计划、教学计划、进度计划、备课齐全实效、坚决杜绝以劳代体和放羊式教学的旧格局。

(二)上好二课二操一活动。中小学每周要确保二节体育课,每天做好广播操、眼睛保健操,每天坚持一小时的体育活动。

(三)建立《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测试制度。《标准》根据不同年龄、地区设立了不同类别的项目,各乡村中小学要根据自己本校的条件选择本地区最合适的类别进行测验。每学期进行一次。也可采用竞赛的办法、也可举办达标活动周、月的形式,形成制度化,确保学生达标率在 90%以上。

(四)建立运动训练与运动竞赛制度。学校必须建立一支小型运动队(传统项目)。每周保证一定的训练时间,保持长年坚持训练。竞赛是检阅平日教与练的一种手段,同时也活跃了学校业余文化生活。学校要建立每年举行一次或两次田径运动会、球类比赛制度。每月举办一个项目的单项对抗赛。这样形成一种制度,促进了学生的自觉锻炼习惯。

(五)建立检查和考评制度。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才有效益。对学校体育工作有的要进行一般性检查,有的要根据总的教学要求进行考评,既不能一概而论,统得太死,又不能没有标准、放任自流。

(六)实行体育委员的管理制度。班级体育委员是完成各项体育工作组织者、执行者和服务者,是体育教师的得力助手。要教育他们如何做好班级的体育工作,培养他们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使其养成自觉锻炼的习惯。

(七)加强学校体育的财务管理制度。体育教学与其它课程不同,必须

具有一定的活动场地和器材。因此学校要有计划地逐年增加体育经费,购设体育器材,合理使用体育经费。对体育器材、场地要注意加强保护和修缮, 确保体育教学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