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一轮多边关税贸易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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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一轮多边关税贸易谈判于 1947 年 4 月至 10 月在瑞

士日内瓦举行,包括中国在内的 23 个国家参加了这次谈判。经过长达 7 个月

的讨价还价,共达成 123 项双边减税协议,制订了包含关税减让和关税约束的两份减让表并绘制成总表,在双边基础上达成的关税减让协议通过无条件的最惠国待遇原则自动地适用于全体参加国,从而使世界贸易自由化向前迈进了一大步。这轮谈判的结果使 4500 种商品(约占当时全部贸易品种的一半)平均降低关税 35%,影响贸易额达 100 亿美元,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也随谈判的成功和临时适用议定的签订而临时生效。这轮谈判创立了大规模多边关税贸易谈判成功的先例,为战后资本主义经济、贸易的恢复和发展扫清了道路。

第二轮多边关税贸易谈判

1949 年 4 月至 10 月在法国安纳栖举行了第二轮多边减税谈判,参加国

共 33 个,主要是为解决新参加总协定的国家的权利义务问题而安排的。本轮

谈判达成双边减税协议 147 项,涉及关税减让 5000 项,使应征税进口值 5.6

%的商品平均降低关税 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