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个别差异与个性混为一谈的错误

上面从个体的观点论述了如何看待能力、能力倾向的问题。然而在学校教育中是以大批学生为对象的。因此要从个体同个体相比较的观点出发,看待能力、能力倾向问题。换言之,要有个别差异的观点。

一名教师以一名学生为对象施教的话,没有必要研究个别差异。但是一名教师同时教授大量学生的话,如何对待能力与能力倾向的个别差异,便成为问题焦点了。尤其是差生问题日益深刻化,如何抓住个别差异的实态,成

了最大的教育课题。对教学第一线的教师来说,所谓个别差异的问题,主要是明确教师的教育指导是针对什么的问题,就是说,针对目标抓住个别差异乃是重要的视点。从这一视点看到的个别差异有如下两类:

第一,从“使所有学生达到同一目标”这一立场出发分析个别差异的问题。

在义务教育中所强调的目标是,每一个学生应当同等地形成作为一个国民应具备的能力和特征。换言之,每一个学生都要达到作为一个公民的能力和特征这一共同目标。在这种场合,学生之间的差异是作为成就度(目标到达度)的个别差异来看待的。

在许多包含了基础性学习内容的学科教学中,学生若不好好掌握这些内容,其他学科的学习和该门学科尔后的学习便不能顺利展开。这时,必须引导每一个学生完全地掌握这些基础性的学习内容。因此,个别差异也是作为成就度差异来抓的。几乎所有的讨论都是针对这种个别差异的。我们可以把这种学习的成就水准的差异定义为狭义的个别差异。留级生的问题就属于这种个别差异的问题。

成就度的概念是以所有学生展开同一课程的学习并达到同一基准为前提的。每一个学生学习不同的课程是不可能决定成就到达度的,因此这里的个别差异是一种量的概念,是先进与后进的差异,而且这种差异愈小愈理想。因此,要对每一个学生进行旨在达到同一目标基准的教学。

第二,从“着眼于学生的特点并使他们达到各自不同目标”这一立场出发分析个别差异问题。

采取这种立场的教育是旨在个性化的教育,理想的是发挥和发展每一个学生的特征,因此这个场合的个别差异称个性。人的能力是多种多样的,一些能力优异,另一些能力低劣,这就使每一个人成为个性的存在。不仅能力, 性格特征也是随人而异的。所有这些能力与特征的变异正是个性,不过,倘若它仅仅有差异而没有社会价值的话,就不能说是个性。

在使所有学生达到同一目标的场合,往往无视学生各自的特征与质的差异。在我们设定多样目标时,注重质的差异甚于量的差异。同样是个别差异, 这两种场合所强调的要点并不一样。而且,作为个性的个别差异,是应当扩大化的个别差异,同前一种旨在缩小个别差异的情形是完全不同的。这样, 在谋求个性化的教育中,每一个学生的差异愈大愈好,其理想是扩大个别差异。

问题在于,在学生发展的哪一个阶段上应当谋求这种个性化。关于这一点,众说纷纭。不过,大致说来,年级愈高,愈向注重个性差异的教育过渡, 这是正确的对策。也就是说,低年级教育的中心任务是使每一个学生均等地获得基础能力,随着年级递升,重点转至个性化。这样,随之而来的对待个别差异也要发生变化。但是,看看初、高中的现状,这种个性化教育几乎是不存在的。几乎所有的学生都在朝着共同的高考目标进行着划一的学习。另外,大学统考、就业,不管哪一个环节,尊重个性者极少,这样,容易导致依据旨向划一目标的成就度去判定能力和能力倾向。这是不正常的,因为, 所有的人都具有同样的能力和能力倾向的社会是不可想象的。我们应当避免划一化,尽量实现谋求个性化的教育,在这个过程中,把每一个学生的能力和能力倾向作为质的特征来抓。

无论在哪一个学校教育阶段,都应当严格区分个别差异与个性,并给予

两者应有的地位。从今日的教育现实看,一方面是差生激增,另一方面是无个性的人大量被创造出来。正确的策略是,应使全员获得基础能力,缩小个别差异,同时又应进行着力干培育每一个学生个性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