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地理环境与地方病

地方病是发生在某一特定地区,同一定的自然环境有密切关系的疾病。地方病在一定地区内,往往流行年代比较久远,而且有一定数量的患者表现出共同的病症。这一类疾病的共同特点是病区内有决定该疾病发生的因素, 居住在受这种因素威胁范围内的居民都有可能发病,故危害性很大。

根据地方病具有地区性发病的特点,应重视地方性及导致地方性疾病存在的决定性因素,如果除去此因素则该地方病逐渐消失。决定因素因病种而异,有些为致病因子本身,如众所周知的缺碘引起的地方性甲状腺肿,地方性克汀病,决定因素是环境缺碘,以致病区居民不能从环境(通过食物和饮水等)中获得人体必需量的碘而引起甲状腺肿大,若母亲怀孕时严重缺碘则影响胎儿甲状腺发育和胎儿神经系统发育,以致生出克汀病患儿。自从马林和凯姆勃尔 1917 年在俄亥俄州亚克朗成功地采用补碘防治地方性甲状腺肿以来,瑞士、阿根廷、危地马拉等国家也获得了补碘的防治效果,即补碘消除了缺碘因素,控制了地方性甲状腺肿、杜绝了地方性克汀病新病人的发生。这是用人为措施对抗决定性致病因素的成功例证。再如没有蚊子决不会发生疟疾流行,消灭了钉螺也就控制了日本血吸虫病的流行,这里传播媒介蚊子和中间宿主钉螺就分别成为决定这两个地方病存在的决定因素。有些具有自然疫源性的地方病,在未开发地区野生动物间流行或保存,人类只有进入该地区后才有可能通过一定的传播途径感染发病,在该地区活动中未受感染者在离开后再不会发病。这类疾病为数不少,有些病有严格的地方性,如非洲锥虫病只分布在有采采蝇活动的非洲热带地区。由此可见自然决定因素所致的地方病病区比较固定。值得警惕的是有些能在人与人之间直接传染,或经人类体外寄生虫能引起人与人之间传播的疾病,如鼠疫,病人或受感染者离开疫源地后,把病带到疫源地以外,在原先无该疾病的地区流行,严重者可造成大范围流行,这时完全丧失了地方病的地区性特点。亦有一些地方病虽然有较严格的地方性,但传到另一自然环境中具有该病存在的决定因素地区时,会形成新病区,如哥伦比亚的旋盘尾丝虫病是由非洲黑人入居后传入的。

此外,有些地方病的自然决定因素是通过人为因素致病,如中华枝睾吸虫通过人们吃生鱼、生虾等习惯进入人体。很多情况下人为因素往往与自然因素一起共同决定地方病的地区性特点。当人们了解发病原因后,易随着改变生产和生活习惯而控制发病。

综上所述,典型的地方病应具备以下的条件:1.地区性;2.该地区有决定该病存在的自然或人为因素;3.生活在病区的人群及进入病区的外来人都有可能得病;4.未发病的健康人离开病区后不会再发病;5.一般情况下病区比较固定;6.除去该病的决定性因素后,该病逐渐消失。因此,在防治科研中应把重点放在寻找决定性因素,并针对此决定性因素研究防治措施。

一、地方病的分类

虽然地方病是自古以来即存在的疾病,这个名词亦较常见于医学文献中,但至今尚无理想分类方法。即使是地方性医学专著如 G.W.亨特等著的热带病学,米契尔著的高山医学等也往往与非地方性疾病混杂一起。大部分地方病资料散杂于内科、传染病、寄生虫病等学科中。为方便于地方病基础理

论、预防、治疗的研究,现按致病因素性质加以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