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污染物的理化性质
如环境受到某些化学物质污染后,虽然浓度很低或污染量很小,但如果污染物的毒性较大时,仍可造成对人体的一定危害。例如氰化物属毒物质, 如污染了水源,虽含量很低,也会产生明显的危害作用,因为其引起中毒的剂量很低。大部分有机化学物质在生物体内可分解成为简单的化合物而重新排放到环境中,但也有某些物质在生物体内可转化成为新的有毒物质而增加毒性,例如汞在环境中经过生物转化而形成甲基汞;有些毒物如汞、砷、铅、铬、有机氯等污染水体后,虽然其浓度并不很高,但这些物质在水生生物中可通过食物链逐级浓集。例如汞的各级生物浓集,最后在大鱼体内的含汞量, 可较海水中汞的浓度高出数千倍甚至数万倍,人食用后可对人体发生较大的作用。其他如毒物在环境中的稳定性,以及在人体内有无蓄积等,都决定于毒物本身的理化性质,并对人体作用大小有一定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