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社会公益劳动
社会公益劳动是一种直接服务于社会公益事业的无报酬的义务劳动,是学校对学生进行共产主义思想教育的重要手段。列宁在《伟大的创举》一书中高度赞扬“共产主义星期六义务劳动”,他把这种公益的、不计报酬的劳动看作是共产主义的萌芽,是共产主义的“实际开端”,是“伟大的英雄主义”。正是这种劳动表现了高度的自觉性、首创精神和个人利益服从祖利益的崇高思想。因此,学校应把组织学生参加公益劳动看作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社会公益劳动可以培养学生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增强劳动观念,同时, 也增强了他们的社会责任感。教师节经常把学生组织起来,开展“周末义务服务日”,为孤老、残疾、烈军属服务,去公共场所打扫卫生;组成“护保小组”,在春暖花开季节为花草树木捉虫除害,为小树挂牌;建立“红领巾卫生街”,定期清扫街道,在校门口设立“义务打气站”,给骑车人带来方便等等。
指导学生参加公益性劳动不能搞考勤制度,要启发学生自觉自愿地参加,这样才能发挥公益劳动的教育作用,达到预期教育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