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外活动课”考核评估形式与标准

由于“活动课”具有如下所述的特殊性,即,它是一种提高素质的综合教育。因此“活动课”的考核形式,首先要建立在对课程的分析,对教学内容安排设计的了解,以及对培养目标充分把握的基础之上。其次,要从:

①教师与学生知识结构模式;

②伦理道德(包括政治思想)类型;

③人格理想追求品位(包括与社会需求的对位比较研究)三个方面对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进行双向考核评估。

据有关资料介绍,本世纪初以来,国外一些学校“选修课”的考核评估办法是可以借鉴的。例如,在评估学生素质方面,跨学科综合试题的考试, 个体答辩式提问,以及平时作业总体水平界定等等方式都是值得借鉴的;而在教师方面,学校有关部门根据学生参加某一“活动课”人数的统计及学生对教师教学效果的评价反馈等等办法,都是有益于我们展开思考的可资借鉴的他山之石。当然,在此还涉及到不同的评估标准问题。我国有我国自己的文化传统,我们的教育也面临着现实需要与未来历史需要这么一种二元难

题。然而,勿庸置疑的是,即使是目前的“活动课”教育的价值指向,也应该以学生是否在“活动课”中领悟了创造行为的作业方式,即:

①学生在第一课堂所学基础知识是否得以在活动课中充分应用;

②课程设计是否以有益、灵活、有序的思维形式展开;

③学生的身心健康(包括德、智、体、美、劳五个方面的全面培养)是否在活动课中被能动地得以提高;

④在活动课中,学生个体的潜能发挥是否有益于社会文化发展而不是以狂妄的利己主义渲泻为目标指向的。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认为,只要我们认真学习研究国家教委颁发的有关《课程方案》的一系列文件,深刻地领会其精神实质,那么,在选取“活动课”考核评估方案及对其进行价值判断时, 我们就不会迷失方向了。

“活动课”在普教课程安排中,是有益于学生素质全面发展的重大举措, 尽管目前有关活动课的师资、教材、设备、奖金等等方面还存在许多问题, 但目前它与学校第一课堂各分支学科课程同样重要,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人认同。这说明我们的教育界同仁,在处理升学率、考分等实际问题与社会对各类人才需求的关系时,已从转变观念的基点上,找到了素质教育结构网终的最佳逻辑点。相信以此为今后教育实践的切入点,切入我们的思考与实践, 我们的教育实践将会更上一层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