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我国与拉丁美洲国家的贸易关系

拉丁美洲是指美国以南的所有美洲地区,包括墨西哥、中美、西印度群岛和南美洲。

(一)我国与拉丁美洲国家贸易关系的发展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政府十分重视发展同拉美国家的贸易关系。在平等互利、互通有无的原则基础上,我国和拉美各国的贸易规模不断扩大,50 年代,中拉贸易最高年份不超过 800 万美元,到 1992 年则发展到 29.8 亿美元。

迄今,我国同拉美 46 个国家和地区有贸易往来。其中最大的贸易伙伴是巴西,约占我国与拉美国家贸易额的 1/3。

我国对拉美国家出口的主要商品有:粮油食品、纺织品、轻工产品、机械设备、化工产品、工农具等;进口的主要商品有:钢材、铁砂、生铁、纸浆、鱼粉、原糖、小麦、玉米等。

(二)我国与拉美国家贸易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同拉美国家贸易中,突出的问题是我国长期处于逆差地位。70 年代累计逆差为 25 亿美元,80 年代截至 1989 年累计逆差猛增至 67.6 亿美元。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商品结构方面的问题。拉美国家资源丰富,它们有许多出口商品是我国传统进口的大宗商品,而我国向拉美国家出口的商品品种比较单一。此外,我国对拉美国家出口产品货源不足。拉美国家每年进口化工产品和医药原料 100 亿美元、机电产品 120 亿美元,我国因供货能力有限或产品质量不符合要求、价格缺乏竞争性而失去不少成交机会。另外, 80 年代拉美国家出现了影响极大的债务危机,致使不少国家的经济陷入衰退状态,对外贸易普遍下降。这也大大影响了拉美国家从我国的进口。

(三)中国与拉美国家贸易发展前景

中国和拉美国家的贸易,经过双方将近 40 年的努力,已经打下一个较好的基础。展望今后发展前景,进一步扩大双边贸易仍具备良好的主客观条件。

首先,中国和拉美国家的政府都十分重视发展双边经贸合作。在 90 年代

开始之际,我国家主席已圆满结束了对墨西哥等王国的访问。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家元首第一次访问拉丁美洲。访问期间,中国与墨西哥成功地举行了政府间经贸混合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探讨了在石化、基础化工、深海捕鱼、通讯卫星制造和发射合作的可能性,签订了互换钢材、化肥和石蜡的合同。中国还和巴西签署了两国经济技术合作协定和关于购买巴西铁矿砂贸易的谅解备忘录,和乌拉圭签订了两国动植物检疫和卫生合作协定,和智利签署了植物检疫合作备忘录等。这些文件的签署为双方今后开展更广泛的贸易合作创造了有利条件。

其次,中国和拉美国家的开放政策为拓展双方贸易合作注入了新的活力。中国的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将大大加快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步伐,为发展同拉美国家的贸易提供了雄厚的物质基础。近年来,拉美一些国家宣布了贸易开放政策,采取了降低关税、简化进口手续的措施。如委内瑞拉取消了外汇管制和进口许可证制度,并将最高关税从 135%降为 80%。巴西新政府宣布除少数商品禁止进口外,其余商品都允许自由进口。这些措施为我扩大对拉美的出口提供了良好的机会。

第三,中国和拉美国家在资源和产品上互补性较强,技术上各有优势, 相互间可取长补短。多年来我从拉美进口的产品有铜、铁矿、蔗糖、钢材、粮食、棉花、木材等;我国的轻工、纺织、服装、畜产品和机械设备在拉美市场也有一定销路。

我国和拉美各国经济发展水平接近,相互有着良好的国家关系,我国应该抓住当前拉美各国新的对外开放契机,认真总结归纳开拓拉美市场的具体策略,努力开创对拉美贸易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