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开展工贸结合
针对长期以来工贸隔离、产销脱节造成的出口产品不适销对路、质量差、
花色品种陈旧、包装装璜落后,以及生产企业缺乏出口积极性等一系列问题, 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工贸结合。
外贸公司与工业公司专业对口,实行“四联合、两公开”,即联合办公、联合安排生产、联合对外洽谈、联合派小组出国考察;外贸的出口商品价格对工业部门公开,工业生产成本对外贸部门公开。这是最初形式的工贸结合, 其特点是工贸双方的机构、人员、任务、财务、供销等方面都不做变动,简便易行。
工贸公司,即工业企业和外贸企业共同出资、出人,直接结合,共同经营的公司。如北京抽纱公司、北京地毯公司等。
全国性的工贸联合公司,如 1982 年 2 月成立的中国丝绸公司即属于这类公司(现已撤销)。它把工商贸、产供销紧密结合起来,将原属前纺织部、对外经贸部、商业部和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等三部一社管理的、全国的麻、生丝和丝织品的收购、生产、内销、外销业务统由该公司经营和管理。同年 5 月成立的中国船舶工业公司,也属于这类公司。它是机械行业中第一个打破部门和地区界限,按行业实行改组和联合的专业化公司。
地方性的工贸联合公司,如 1982 年 4 月成立的青岛纺织品联合进出口公
司即属于此类公司。它由青岛市 9 个国营纺织厂联合建立,试行从纺织、印染到针织、服装、实行生产“一条龙”,工贸结合、进出口结合。
生产同类产品的企业和企业联合体为经营实体的外贸公司,直接对外经营出口业务。这种形式的公司有机械工业部所属的中国轴承、磨具磨料、电线电缆、电瓷等出口联营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