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深化改革外贸机构

外经贸部按照转换职能、下放权力、调整机构、精简人员的原则,进行了机构改革。外贸专业总公司设在各地方的分支公司、地方外贸公司和自属生产企业,除保留统一经营的分支机构以外,都在计划、财务、机构、编制和劳动工资等方面与总公司脱钩,下放地方作为独立的经济法人,按照国家统一政策进行管理。外贸专业总公司逐步转变职能,由管理型转为经营型, 实行企业化经营,朝着综合型、集团型、多功能、国际化企业的方向发展, 集中更多的精力开拓国际市场,为扩大我国进出口贸易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