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落实优惠政策

外商来华投资是为了取得利润,我们要尽力保证这一点,这就必须采取和落实外商来华投资的优惠政策。对中外合资企业实行很广泛的优惠,两年免征所得税,三年减半收税。产品出口达 70%的企业,除给予两年免税期外, 期满后还减按 15%的税率征税,技术先进企业甚至可以享受长达 8 年的减免税期。在经济特区和沿海开放城市投资,还可以得到更多优惠。此外,降低工商统一税;放宽对机器设备、材料进口和产品出口的限制;对外商作为投资进口的设备、物资一律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的工商统一税,等等。这些条件无论是在亚洲,还是在其他地区都是比较优惠的,有助于外商投资企业提高竞争力和盈利水平。1994 年 5 月 14 日,外经贸部领导同志指出:“我们将保持外资政策的连续性,继续鼓励外商来华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