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再生产理论从实物形态上论证我国发展对外 经贸事业的必要性

马克思的社会再生产理论指出,社会生产各部类之间以及每个部类的内部必须保持一定的比例关系,包括第一部类——生产生产资料的部类和第二部类——生产消费资料的部类之间,农业、轻工业和重工业之间,农业生产内部,工业生产内部,都必须保持适当的比例关系,社会再生产才能顺利发展,取得高的经济发展速度和好的经济效益。社会生产各部类之间及其内部的比例关系,不仅在价值形态上要求平衡,而且在实物形态上也要求平衡。但是,由于各国的生产水平,经济结构,科学技术条件。以及资源和气候因素等的影响,各国社会总产品的实际实物构成,往往与扩大再生产的发展以及进行技术改造所要求的实物构成有差距。也就是说,在一国范围内,不可能在实物形态上达到社会扩大再生产所要求的平衡关系,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生产自己发展经济所需要的一切。而对外贸易的主要特点是可以同国外实现实物形态的转换,即可以把生产资料转换成消费资料、把消费资料转换成生产资料,或者在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内部实现转换。这是其他经济部门所无法做到的。从这个意义上看,可以说对外贸易是国民经济的一个特殊的经济部门。只有通过对外贸易,用国内一部分产品到国外去换取本国社会再生产所需要的另一部分,即进行实物形态的转换,以调整第一部类与第二部类,农、轻、重,以及它们的内部结构在实物形态上的比例关系,在较高的水平上实现综合平衡,从而取得社会经济发展的宏观经济效益。通过对外贸易实物形态转换实现的这种社会再生产比例关系的客观要求,对一国经济的发展是具有战略意义的。

如果不发展对外贸易,社会扩大再生产的客观比例关系得不到满足,国民经济综合平衡只能建立在短线经济部门的基础上,许多长线和中线经济部门的产品将脱离社会扩大再生产的轨道。这是一种原始的国民经济综合平衡,扩大再生产完全建立在封闭的民族经济自我循环的基础上。这样,民族经济的内在力量不能全部投入社会扩大再生产,严重影响社会再生产的规模和经济发展速度。

相反,积极发展对外贸易,进行实物形态的转换,根据扩大再生产的需要,以我所有,换我所元,以长线产品,换短线产品,使国民经济各部门之间及其内部得到调剂和补充。这样,就可以建立一种中等水平的国民经济综合平衡,使民族经济的内在力量基本上都能进入社会再生产活动,从而可以扩大社会再生产的规模,加快经济发展的速度,取得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毫无疑问,发展这样的对外贸易,比不发展对外贸易,不利用国际分工,是一个巨大的进步。因为,这时的对外贸易对国民经济各部门起着调剂余缺的积极作用,可以扩大经济发展的规模,加速经济发展的速度。

但是,这样的对外贸易,只是根据各类产品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不同地位,按照自用有余的原则,挤出来出口,有则出,没有则不出;出口仅仅是为了进口;而进口基本上是面向国内,填空补缺,是自给自足经济思想影响的表现。在这种思想影响下,就不能充分参与和利用国际分工,发挥对外贸易的战略作用,使对外贸易长期处于规模狭小,结构落后的状况,使国民经济建设基本上建立在本国经济自我循环的基础上。这是不符合现代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的。

我国社会主义扩大再生产是在生产国际化高速发展的情况下进行的。在当代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的情况下,国际间的相互需要和依赖进一步加强。如果我们不积极参与和利用国际分工,不充分利用国际条件,而将经济建设基本上建立在本国经济的自我循环的基础上,也就不能更有效地利用本国资源,发挥本国优势,达到大规模节约社会劳动、迅速发展生产力的目的。我们必须改变比较封闭的、基本上自我循环的状态,逐步建立起以国内资源和市场为主、国内外资源和市场适当有机结合的新的经济循环。而对外贸易在这种新的经济循环中显然不仅仅对国民经济起调剂和补充作用,还必须起强有力的杠杆和推动作用。只有通过对外贸易才能根据我国的需要和国外市场的可能,将国外资源和市场适当有机地结合起来,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

在这种新的经济循环下,我国国民经济有可能建立起超越本国经济内在力量的扩大再生产规模,建立起高级的国民经济综合平衡,从而取得最佳的经济发展速度和经济效益。

建立在新的经济循环基础上的高级的国民经济综合平衡,必须改变原有的“内向型”的经济模式,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

由此可见,依据马克思主义社会再生产理论,作为一个经济落后的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大力发展对外贸易,实现对外实物形态的转换,满足扩大再生产的比例关系的需要,实现较好的国民经济综合平衡。这不是发展外贸吃亏不吃亏的问题,而是经济规律的客观要求。如果不大力发展对外贸易,违背社会再生产规律的客观要求,才是真正最吃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