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业区划的内容与分级

(一)农业区划内容

为了充分反映农业各部门以及各种生产条件的地区差异性和区内共同性,揭示各种农业生产现象的地区分异规律,既需要分别进行分项专业性区划,又需要进行综合区划。按其性质、内容和作用的不同,主要包括下列四方面:

  1. 农业自然条件区划

它着重分析不同地区农业自然条件、资源与农业布局的关系。一切对农

业生产有影响的自然因素,都可以根据其地理分布规律进行分区划片。主要有农业地貌区划、土地类型区划、农业气候区划、土壤区划、水文和水文地质区划、植物区划农业自然灾害区划等。上述各类自然区划都属于单项区划

(或称单因素区划),在综合分析各单项因素的基础上,可以进一步划分农业综合自然区划。为了加速自然保护区的建设,还必须按照需要与可能进行自然保护区区划。

进行各种农业自然区划的任务在于:通过调查研究,查明各种农业自然资源、自然条件的数量和质量特征。研究其分布规律,评价各种自然因素对农业生产的直接或间接、有利或不利影响,估算自然生产力潜力大小和可能的经济效果;研究充分与合理地利用自然资源的方向、途径和必须采取的经济、技术措施;研究农业布局的方式;研究不同自然区内改造不利自然条件的途径和主要措施。

  1. 社会经济和技术条件区划

从理论上说,一切社会经济和技术条件凡有比较稳定的地域分异现象的,都有可能进行区划。但实际上,往往只能选择某些对农业生产影响特别明显且又有较稳定的地域分异的因素进行区划研究,常见的主要有农业社会经济条件区划和农业技术改革区划。主要有以下两类:

  1. 农业社会经济条件区划

它包括农业劳动力负担区划、农产品加工工业区划、农产品供销区划、水产品运输区划、农业经济收入分区、农业投资分区、农业教育、科研和农业科技试验网区划等。

  1. 农业技术改革区划

它着重研究不同地区农业技术改革的方向和途径。包括水利化区划、农业机械化区划、土壤改良区划、土壤分区施肥区划、植保区划、作物品种改良和推广区划、种植方式和耕作制度区划等。

  1. 农业部门区划

这是以农业生产各部门或农作物为对象进行的单项农业区划,为农业区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根据不同的农业部门或作物的生物学特性、现状分布规律,研究其适应条件及其他社会经济因素而进行的区域划分。农业部门区划为因地制宜发展该部门或作物、选用良种、引种驯化、实行品种区域化和栽培与饲养技术区域化提供科学依据,也是进行综合农业区划的重要基础。按区划内容分为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水产业及乡镇企业区划。根据需要与可能。尚可进一步划分各种作物(如水稻、小麦、油料及糖料作物)、林果与牲畜(如猪、牛、羊)区划等。如美国的小麦、玉米、棉花、乳用养畜业、水果与蔬菜带,亦可称作农业部门区划。

20 世纪 70 年代中期以来,中国结合全国综合农业区划,先后完成了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及水产业区划。

  1. 综合农业区划

它是综合反映和揭示各地农业生产条件、特点、潜力、方向和途径的地域单元。是在各种自然区划、农业部门区划及其他单项区划或专题研究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研究,以自然、经济、技术三方面的综合观点来阐明农业地域分异规律,根据区内相似性和区际差异性原则,由大到小逐级划分,形成各具特点、不同等级的综合农业区划系统。综合农业区划内容主要包括:概述每个区的农业特征;综合分析评价区内各种自然资源和经济条件;从全局

出发,因地制宜研究和调整区内生产布局,建立合理的经济结构;研究区内农业技术改革措施和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途径。

综合农业区划既有等级之分,又有地区之别。它着重研究地区农业发展中的综合性、全局性和战略性问题,从总体布局上探讨农业发展的方向、目标及其相互联系。属于宏观研究的范畴。综合农业区划是单项农业区划的高度区域综合,不仅客观地反映农业生产现状,而且科学地展示今后农业的发展问题,故成为指导当前农业生产和制定农业长期发展规划的一项基础工作。

以上 4 种区划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前 3 种是综合农业区划的基础,而综合农业区划则是全部农业区划的核心和集中表现。

(二)农业区划分级

为了使农业区划真正起到因地制宜地指导和管理农业生产的作用,就必须进行分级,从而形成一个从全国到地方的区划体系。每一级区划分别反映相应的农业区客体,起着不同的作用,做到上下衔接,互相参证。

根据我国的自然、经济情况,全国农业区划分为三级。第一级为全国性农业区划;第二级是省内农业区划,即根据全国一级农业区划的要求和省内农业生产条件与特点,在省内进一步再划分若干农业区;第三级农业区划是省的二级区划的继续。一般以县为单位,又再进一步划分出更小的农业区。县内农业区划可以作为一个级,也可以再细分为两级,主要根据县内农业生产地域分异的复杂程度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