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土地资源利用

土地的利用,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是指土地的开发、利用、治理、保护等综合的内容;狭义是指把土地作为生产过程中的一个要素投入于再生

产过程,使它与劳动、其它生产资料等一起结合起来,生产出满足人类需求的产品或劳务。

土地利用既受自然条件制约,又受社会、经济、技术条件影响,可以说是这些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一个国家国民经济各部门的生产建设都要落实到土地上,因此土地利用的广度、深度和合理程度,是生产规模、水平和特点的集中反映。

土地利用问题已引起世界范围的重视。首先,由于人口日益增长,人类对资源的数量、质量和品种都日益提出更多的新要求。人口不断增长后,可利用的土地资源将会越来越少,于是要求对土地资源加强其利用的集约程度或设法开拓新的土地资源;其次,由于人口分布与土地资源分布在地区上并不一致,因而出现了两者在地区分布上的平衡问题。人口分布的总趋势是向城市集中,城市占地面积日益扩大,引起了城市用地和国民经济其它部门用地,特别是和农业用地的矛盾。由于技术进步。人类改造利用自然环境的能力日益提高,因而人类社会和自然环境的关系亦随之而向广度和深度发展, 如果处理不当,就会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平衡,这些问题往往首先在土地利用上暴露出来。

以发展农业生产而论,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是其核心问题,要考虑到自然技术、社会经济等多方面的有关因素。农作物和植物的生长、动物的培育, 不仅和土地的自然属性直接有关,又和与土地不可分割的、运动着的多种自然因素(太阳辐射、热量、水分等)关系密切。此外,还有生物群体之间的相互制约关系。因此,土地合理利用的研究,实际上是考虑整个自然综合体的合理利用。在一定时期内,农业生产的技术水平决定着对土地的利用和改造程度,所以,要合理利用土地,从单位面积农用土地上取得最大的收获量, 还得不断地、广泛地提高农业技术水平。此外,在一定社会制度下的土地经营管理也影响着土地利用的效果。因此,要保证合理利用土地,不仅是最大限度地利用现有的耕地、牧场、林地、养殖水面,还要不断提高土地的质量, 并改进整个土地的利用制度与经营管理的一系列措施。

经济发达国家对土地利用的研究,早在 20 世纪 30 年代已相当普遍地开展,大多是配合农业生产的需要而进行土地分类、评价土地质量、编制土地利用图。土地利用研究以英、美、日荷、澳、德等国的研究方法比较先进, 并获得了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自 60 年代城市化加速发展以来,经济发达国家土地利用研究的重点已由农牧区转向城区。很多是从城市生态学的观点来进行调查研究。

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的研究大致包括下列几方面:①土地资源分类;②土地资源普查、统计;③调查土地资源的利用(并编制土地利用图);④研究土地利用的合理性;⑤开展土地质量评价;⑥进行土地利用区划,制订开发利用规划;⑦加强土地管理。

四、土地资源管理

土地管理是为确立、维护某一社会的土地关系或土地制度以及保证土地合理开发利用、保护的宏观控制、监督、检查、协调等活动和措施。其核心内容是土地权属管理、地籍管理和利用管理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法制管理。土地管理总是通过法制、行政、经济手段由国家或社会来执 行和调整的。

土地管理的内容从实质上看包括土地制度的管理和土地利用管理两方面;从管理工作来看,有土地制度的管理、土地利用管理、地籍管理及法权

管理等内容。这几方面不能截然分开,它们往往相互交叉、相互关联。1.土地权属管理

土地权属是在土地利用中形成的权力和归属。地权制度是一个国家或社会对有关土地的所有、使用、经营权各种权利运用后其限制的各种规定。地权制度是以土地所有制为基础的。土地所有制是一定社会经济条件下土地归属的经济形式。如国家所有、集体所有或私有等形式。地权制度的管理,就是对土地所有、使用、经营权及土地流通等方面权属的确认、维护和限制, 其目的在于确定符合国家利益的、合理的土地关系。

  1. 土地利用管理

土地利用管理是国家对土地合理开发、利用、保护的一种宏观管理,它由行政部门及土地管理机关进行。它包括土地利用规划的制订、审批及监督; 土地的开发、垦复的管理,非农业用地占用标准的制定和监督等。

  1. 土地地籍管理

地籍管理是国家为取得地籍资料而建立的以地籍调查、土地登记、土地评价、土地统计为主要内容的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