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土地资源评价

土地资源评价是土地利用的基础。正确认识土地的特点、土地的生产力、土地的适宜性是在各部门、各种用途中合理分配土地的依据;土地资源评价也是土地管理的依据。土地资源评价包括土地类型评价、土地利用类型评价、土地质量评价、土地潜力评价、土地适宜性评价,这些是对土地使用价值的评价,它侧重于对土地的自然特性的评价;此外还有土地的经济评价和货币估价。

(一)土地类型的评价

土地类型一般是指在一定气候条件下形成的地貌—土壤—植被的集合体。它的评价是根据土地综合体的自然属性以及组合进行分类。土地类型的划分要保持土地自然综合体的相似性,其多级分类系统应力求与地貌、土壤、植被类型相一致,低级分类单位以中小地形条件、土壤的属、植被群系以下单位为依据。土地类型的划分要注意综合分析与主导因素相结合。应在综合分析土地资源各自然要素的基础上,找出限制土地资源自然生产力的主导因素,作为不同级别土地类型的划分指标。

当前世界土地分类系统较多,我国在吸收国外学者关于土地类型分类系统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本国特点,形成了一种四级分类系统:

“○”级:相当于大面积的“土地结构”。一般以自然地带或气候—生物带为划分土地类型的主导因素。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是“虚设的”一级土地类型分类单位;“1”级:相当于“土地系统”。一般以中地貌条件为划分土地类型的主要因素;“2”级:相当于“土地单元”。一般以小地貌条件为划分土地类型的主导因素;“3”级:相当于“立地”。是最低一级的土地类型分类单位。

(二)土地利用类型评价

土地利用类型是按土地的用途和利用方式的特征进行分类,并据以量算各类土地面积,它是土地利用现状的空间分布特征的反映。土地利用类型是在一定的自然环境条件和社会经济 条件下所形成的,是人类社会利用和改造自然的结果,是在一定历史过程中所形成的经济活动地域类型。这些经济活动的地域类型既反映着一个地区土地利用的广度和深度,也预示着一个地区土地利用所可能转变的方向和途径。

土地利用类型的划分,要充分重视土地利用现状的客观性,把利用现状作为分类的一项综合指标;要反映土地利用的地域差异规律,保持区域土地利用特征一致性和区域间利用特征的差异性;土地利用分类必须突出目前利用程度的差异和未来开发利用的可能性,以便合理利用土地和最大限度地发挥土地资源潜力。

在土地利用分类中,既要突出利用程度上的差别和加强利用的可能性, 又必需考虑一定层次等级的系统性。首先根据已利用、未利用和难于利用分出第一层。在已利用土地中,根据国民经济各主要部门划分出第二层,即包括农业、牧业、林业、渔业、工矿、交通、城镇居民点等各类生产建设用地。

每一部门用地中根据利用方式和利用方向等分出第三层。如耕地可按水利条件、地形条件再细分,甚至还可根据耕作制度与作物组合分出第四层。如此由大到小,由粗到细,体现一定的逻辑性和层次等级的系统性。如由中国科学院地理研究所主持编制的中国 1:100 万土地利用图,制定了三级土地利用

分类系统,第一级根据国民经济各部门用地构成划分出 10 个类型,第二级主

要根据土地经营方式划分出 42 个类型,第三级主要根据农作物熟制或农作物组合、林种、草场类型等划分出 35 个类型(表 4-1)。

表 4 — 1 1 : 100 万中国土地利用分类系统

一级类型

二级类型

三级类型

1.

耕地

( 1 )水田

平地水田,梯田

( 3 )旱地

平地旱地,坡旱地

( 2 )水浇地

平地水浇地,梯地

( 4 )菜地

2.

园地

( 1 )果园

( 2 )茶园

( 3 )桑园

( 4 )热带作物

( 5 )基塘

3.

林地

( 1 )用材林

针叶林,阔叶林,混交林,竹林,迹地

( 2 )经济林

木本粮油,柞场

( 3 )疏林地

( 4 )薪炭林及灌丛

( 5 )防护林地

( 1 )人工改良草地

一级类型

二级类型

三级类型

4.

牧草地

(2)天然草地

草甸草地,草甸草原,草地,干草原草地,荒漠草地,高寒荒漠草地,高山、亚高山草甸草地, 高山、亚高山草原草地,草山、草坡,河、湖、海滨及低洼草地

5.

水域和湿地

(1)河流

常年河,时令河

(2)运河,灌排总干渠

(3)湖泊

淡水湖、咸水湖、盐湖

(4)水库

(5)滩涂

沙滩、泥滩、草滩、红树林滩

(6)珊瑚礁

(7)养殖场

淡水养殖场,海水养殖场

(8)沼泽地

(9)芦苇地

6.

城镇用地

(1)大城市

(2)中小城市

(3)城镇

7.

工用矿地

(1)工矿区

(2)盐场

8.

交通用地

(1)铁路

(2)公路

(3)海港

(4)机场

9.

特殊用地

(1)自然保护区

(2)旅游地

10.

其它土地

(1)冰川、永久雪地

(2)沙地

(3)沙漠

(4)戈壁

(5)盐碱地

(6)裸露地

裸岩,裸土

(三)土地资源质量评价

土地质量是土地满足不同用途的程度或某特定用途适宜性的一项综合指标。评价的重要依据是土地自然生产力的高低,土地的自然生产力表现在质和量两个方面,在质的方面主要表现在对各项生产的适宜性和限制性,量的方面主要表现在农作物单位面积产量。联合国粮农组织规定了土地质量评价的重要指标:

  1. 与种植业有关的指标

包括作物产量,水源和土壤有效水分,营养源和营养物的有效量,根层

氧气有效量,根系发育的地理条件和适应性,苗床和发芽条件,土地耕作条件,土壤盐化度和碱化度,土壤毒性和土地病虫害,土壤抗侵蚀性能、气候类型,辐射能以及光周期等。

  1. 与牧业有关的指标

包括放牧草地的生产率,影响牲畜成长的灾害性天气,地方性病虫害及流行病,牧草的营养价值,植被抗退化性能,在放牧条件下土壤抗侵蚀的性能,水源与定居点距离,饮用水的可供量等。

  1. 与林业有关的指标

包括木材年平均增长率,树木的种类和数量,影响树木生长的环境条件, 病虫害及火灾危险等。

  1. 同采集副业有关的指标

包括树木品种,药用植物,果类,野味,山珍,及其与村庄的距离。5.与农业经营管理有关的指标

包括生产经营单位的规模,征用土地的可能条件,与市场及产品和劳力供应有关的地理位置,由生产单位到田间作业区的交通,影响道路修理和维护的地形条件,自然植被及防止土壤侵蚀的措施等。

(四)土地潜力评价

土地潜力分类是将一定区域的土地根据一般利用目的(主要是耕地利用)将土地分成由好到坏、潜力由高到低的几个等级,每一等级土地对于所规定的若干利用方式或指定的管理措施及其潜力。土地潜力评价的要求是给土地提供一个从“最好”至“最差”的简单尺度的分等;把耕作利用确定为人类最理想的利用;着重考虑水土保持,以土地的不良性状和限制性作为评价分等的主要依据;将经济作为评价的背景考虑,并不具体分析经济的投入与产出。关于土地潜力的评价,是各国农业部门普遍重视的问题。美国农业部在 60 年代初期制订了一项有关土地潜力评价的方案,此后介绍到英国和澳大利亚等国,已成为国际上比较通用的方案。评价是考虑在相当高水平管理制度下的土地潜力,着重联系自然条件的局限性。以英国土地调查局修订后采用的方案为例,土地最有利的利用次序是栽种:农作物、牧草、森林,由此划分为七个等级:Ⅰ级:最适于农作物生长,在利用上很少或没有自然局限性。Ⅱ级:较适于农作物生长,土地在作物选择范围和阻碍耕作方面,局限性很小。Ⅲ级:在作物选择范围和要求细致管理上,有中等程度的局限性。Ⅳ级:在作物选择范围和要求细致管理上,有严重的局限性。Ⅴ级:利用限于放牧,林业或旅游业。Ⅵ级:利用限于粗放的放牧、林业或旅游业。

Ⅶ级:土地的局限性非常严重,很难整治。

澳大利亚将土壤保持结构对土地潜力划分为 8 个等级。其中第Ⅰ至第Ⅵ 级与英国方案相似,增加第Ⅶ级为最适宜林业用地,第Ⅷ级相当于英国方案的第Ⅶ级,即为不适于农林牧用土地。

以上是根据一系列指标(包括坡度、地形、地面组成物质、土壤的物理性质和肥力,气候与径流,土地侵蚀方式与程度,土地利用现状等)来衡量, 每一指标根据适宜性而分成若干等级,每一等级给予一定分数,根据各项指标的总积分,可评定土地的潜力等级。

我国土地潜力评价分类系统很多,但各不相同。以全国 1:100 万土地评价图分类系统为例。该系统按“类(区)、等、亚等、组、类型”组合,其中“亚等”是“等”的辅助单位,实际是四级分类:土地类(区),是土地

资源分类中的最高单位,也称“○”级。以气候的水热因素为依据,反映区域间生产力差异,可作为全国范围内土地潜力对比。在同一土地类(区)内, 具有相同的土地生产能力,包括适宜的作物、牧草、树木的种类、组成、熟制、产量以及土地利用的主要方面和措施,全国划分为 14 个类(区);然后再将土地分为七个“等”和六个“亚等”,这实际上相当于美国潜力分类系统的潜力级;土地组则相当于潜力亚级;土地资源类型相当于潜力单元。

(五)土地适宜性评价

土地适宜性,是指一定地段的土地对特定的、持续的用途的适宜程度。衡量土地适宜性的标准,是由投入产出状况决定的经济效益。

土地的适宜性只有和特定用途相联系才有意义。土地适宜性的评价是在土地潜力评价的基础上,联系某种作物、牲畜或树木等具体生产对象的适生条件来进行。根据特定用途的适宜性,可对一定地段的土地进行评价和分级, 用质量和数量来表示。考虑到土地适宜性是指持续不断的利用,要联系到未来环境可能发生的变化(如大规模清除植被、发展灌溉、平整和改造地块、新修道路、土壤侵蚀或环境退化等),以及从而形成的适宜性或限制性。因此。土地适宜性的分级,可分为当前土地利用现状的适宜性分级和潜在的土地适宜性分级两种。

联合国粮农组织于 1977 年经协商讨论认为,土地适宜性评价可以用下列

4 方面的指标进行反映:

①类(order):反映适宜性的种类,一般以英文字母表示: 适宜(S)、有条件的适宜(SC)、不适宜(N)。

②级(class):反映各类用途中的适宜程度,以数目字表示:1 为非常适宜,2 为中等适宜,3 为临界适宜。如属不适宜类,则又可分:1 当前不适宜,2 永久不适宜。

③亚级(subclass):反映各级内的不同限制性以及需要采取改良措施的种类,分为有关植物生长、有关牲畜发育、有关采集活动等 3 方面,以英文字母表示不同的限制因素。

④单元(unit):反映亚级内需要加强管理的次要差别,如施用不同种类的化肥等。以括弧中的数目字表示。

(六)土地的经济评价

土地的经济评价,就是以土地经营投入产出为标准,评价土地利用及其适宜性。在进行土地经济评价时,应将土地作为独立的变量,其他非土地的因素固定下来作为常量,从而计算土地的投入产出经济指标,准确地反映土地因素对经济效果和经济效益的影响。通过这样的经济度量指标,就可以比较不同土地类型对某种利用的适宜程度,也可以比较同一土地类型对不同利用的适宜程度。土地经济评价指标,一般有单位面积土地总产值,纯收入, 利润等。

土地经济评价所依据的因素,如价格、市场容量等变化较频繁,因此土地经济评价往往变化性较大,必须对土地进行经常的经济评价,以便及时地反映土地生产力水平的变化。土地经济评价是土地管理的重要依据,可以为确定土地有偿转让费、土地价格等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