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地理学”的缺乏一贯性
不统一性不仅限于二元论。任何称为“自然地理学”的典型教科书都符合 K.布里安的结论:和地理学其他部分分开来看,“它是一个许多特殊科学的集合体,每个特殊科学都各有其目的”,因而,并没有一贯的统一性[99: 189〕。在伍特里季和伊斯特的理论探讨中,同样的不统一性是显明的。其他教科书简单称为“自然地理学”并作为地理学主要部分的,这里再分为“自然地理学和生物地理学”两个部分,前者又分为许多几乎分裂的碎块。作者们认识陆地、空气和海洋“在许多重要方面彼此不同而分立”,但他们断言, 作为一个“无可置疑之事”(truism),“三者密切地相互联系”[93:41]。为了证明这个无可置疑之事,他们断言:“⋯⋯显然的,岩石圈、水圈和大气圈并合在一起所形成的一个平衡的和简要的图景,具有科学上的作用和价值,且不谈地理工作者对它的要求。除去人文现象以外,我们的地球及其各部分的相互关联性是一个完整的研究主题,表现了一定程度的理性的完整性。⋯⋯完整的观点仍有共价值。⋯⋯不论我们将地球看作生命之家还是作为人类之家,其内在自然经济整体是一个研究的适合而必要的背景”[93: 55f〕。①
这些因远之所以全部加以引用,是因为我觉得它们很好地说明了问题的要点。地球外壳构成了唯一的具有一个实际存在经济整体的完整主题,它由许多错综联系的部分形成,不但包括陆地、空气和水,亦包括植物、动物和人,耕地、篱笆、谷仓和房屋、道路、车辆、书本和无线电声音。所有这些生物和人为现象,由取之于无生物的多种固体、液体和气体错综构戍。假使我们在心理上从这个整体中减去人及其全部活动,所留下来的将不是无机界的整体;这是一个不符合现实的心理减法[14:367f〕。
“自然地理学”作为非人文要素研究的概念,与地理学特殊作用是研究人与(非人文的)地球关联性的概念是同时发展的。
两者都渊源于上一章所述的科学哲学,企图用服从于自然法则的非人文现象来解释人的现象。因此,“自然地理学”的任务,是在研究“人的自然环境”。
勒利最近对这种自然地理学限于研究自然因素(作为环境论教条的成因部分),提出了反对意见。①为了避免这种强加的限制,勒利建议,自然地理学应排除所有人文因素的考虑,而单纯地“追踪自然法则在陆地、天空和水体中对地球所起的作用”[108:318〕。但是,我们在陆地、水体或甚至天空中所观察到的,肯定是在不同程度上包括许多人文的和非人文因子在内的相互作用之结果。追踪非人文自然法则对地球所起的作用,是追求勒尔对地理学“用一个深深裂健分为自然的和人文的两个不完全和不充足部分”的反对意见(92:19)。一个理性的抽象,一方面分裂了所有地球因子的实际统一
① 在勒利的论文中,简单地阐述了这个自然地理学观点的一般哲学根源,但更多地注意到 w.M.台维斯及以后学者所起的特殊作用[108:309—17]。普累特在《关于 R.D.萨利布里的一个备忘录》一文中(美国地理工作者协会会刊,卷 97,1957 年),对勒利的观点进行了批评。
体,另一方面它自己并不形成一个作为整体不可分割的部分统一体。
相反的,30 年左右以前在地理工作者中所出现的“自然环境”概念,给予自然地理学一定的统一性。但他们忘了术语本身只是许多个别因子和国子复合体的集体名字,只有通过“被环境”的事物,才能加以统一。
根据娄拉瑙,法国的地理工作者得到了同样的结论:“长时期以来,我们已抛弃了在我们的学科中完全没有意义的‘自然环境’这个神话”(II y a longtemps que nous avons répudie le mythe du ‘milieu naturel’, absolulnent prive de sens dans notredlscipline)”[59:234f)。娄拉瑙同样反对乔利将环境分为自然的、生物的和人文的分类法[52:21—25〕。但此处的论点,似乎根据定义上的区别。乔利并不说一个自然环境
(aphysicalmilieu)或一个生物环境(abiologlcalmilieu),而在每个情况都用了环境的复数“milieux”。再则,他用这个术语,并不按我们“环境” 的意义,而指的“地区”或“地区类型”。在这个意义上,乔利谈的一个气候“milieu”,一个土壤“milieu”,一个地貌“milieu”,等等,但这些加起来,并不形成一个“自然 milieu”,而是许多“自然 milieux”。其中每一个,只代表一个地区的某一特定方面,而不牵涉到整体。正如娄拉瑙所强调的,现实上作为一个实际整体,只有一个环境(milieu),他称之为“地理环境”(geogra 的 icmilieu),这是地区所有相互关联现象的整体[58: 275—77;59:91f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