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地理学上的“重要性” 如何衡量?
谈论地理工作者分析研究复杂现象的地方综合体是一回事;怎样完成这样一个分析研究(正如 S,周恩斯在讨论《地理学性质》一书和本书初稿的某些部分时,与我通信所指出的),是另一回事〔参考比较 34〕。真的,在前一章所阐述的基础上,我们必然会认识到“综合体”(tota1compleX)的全面分析不但是不现实的,并且不宜作为理论上的目标。因为这样一个目标, 甚至在一个单纯的小地区,就需要分析无限多的并不能相互比较的因子。一个五呎高的书架还会不足以容纳所产生的出版物。
因此,甚至在理论上,我们亦被迫去寻找一些合理而适当的基础,使我们所需要考虑的并不包括任何地方综合体的全部变异耍素在内。但在选择地区变异特性的比较重要组成要素时,我们应该采用什么衡量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