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貌研究中的时间和发生
地貌地理学(Geography of Landforms)在地区变异的所有现象中,地球坚硬表面的形状最接近于静态。这对前几章列为大陆表面类型之一的陆地水体,当然是远非正确的。本节仅讨论坚硬表面。在不论多么长的所谓“现在” 的时间里,山地、丘陵、谷地和平原大部分都维持不动和不变。但在事实上, 这个结论有其显著的例外,例如火山、三角洲或曲流。这些事例的目前变化观念在地貌的发生概念中是十分明确的。在这些事例中,对现存关联性的解释需要检查一下过去的条件。R.鲁塞耳曾指出:一个密西西比河下游谷地的现在地理研究,必须考虑到近代历史时期河道和泛溢平原的重要变化——这些变化有不少部分是由人类活动所引起[根据鲁塞耳的一个讲演,并参考: 114:9f]。
① 这在《地理学性质》一书的“地理学史”一节中,明白地并且再三地予以肯定[1:179,182.183,184], 在我的具体工作中,亦曾加以阐述[1:19]。
② 引西班牙作家塞万提斯的唐吉珂德故事作为譬喻。——译者
但在大部分事例中,地貌的变化过程非常缓慢,可以假定它是静态的。这就是说:假使我们追溯过去到能用高度完整性去分析那些产生地区大部分其他现象的过程,我们仍可发现世界大部分地区当时的以及整个其他现象演变时期中的地貌特征及与其联系的水系基本上是和今天一致的。因为,在切实可行的研究人文现象的过程中,甚至在研究天然植被的过程中,不论我们追溯得多远,与大部分地貌演变的时间尺度比较起来,仍只是瞬间。在理论上,那个瞬间之内的地貌必然曾经发生若干变化,但忽视这种变化所引起的误差是微少的,可能不比企图重新建立这种变化所引起的误差大。
上段所发展的一般原理,在伍特里季的阐述中获得承认:研究现在的地理工作者,“必须限于近似的,而不是终级的发生”[92:90]。更具体地说, 地理工作者研究发生,只需要追溯到足以进一步理解地区变异中现存的现象关联性为止;只有在这个有限时期内所发生的变化,才对他的研究是必要的。但是,假使在这个时期内地貌基本上并没有发生变化,“近似的发生”(prOx- inlate genesis)实际上就接近零。
因此,就地理学大部分需要而论,并就世界上大部分(但不是全部)地区而论,地理工作者在研究地貌及水系与整个现象的关联性时,可以接受“永存不变的丘陵”的想法。
发生地貌学(GeTletic GeOmorphology)和地理学
对许多地貌工作者而论,地理工作者如果把他们的视野限于一个不具有显著地貌变化的时期(不论是否长达几百年),就像是一个理性上的“叛逆”。几十年来这个在地理学中显得很突出的领域① 对人类思想的独特贡献就是阐明地球的坚硬表面只是无穷无尽的变化的一个暂时形式。然而,在不同科学分支中,时常引用对该领域大致是正确的概念,虽则对其他颁域是远非正确的。
每一个科学分支必须自由地把某些存在的现象作为基本因素,虽则在其他科学中同一些现象必须作为综合体或演变的产物来看待。否则,每门科学将重复其他科学的工作。地理工作者在考虑植被和气候、地貌及土壤的关联性之前,将有必要研究地球的行星起源以及植物生命的演变[1:307f:72: 228F; 52:113f:59:37—45]。
地貌工作者对地貌的发生研究,时常反映地貌学的发展历史跨越着两个不同颁域。地貌学同时渊源于地理学和地质学,但它在 19 世耙的发展,正当自然科学威望急剧增加,而地质学的急速发展超过地理学之际[参考比较58:273f:59:42—45]。因而,不管在知识的分野中属于那一部分,地貌工作者趋向于从地质学,而不是从地理学获得立足点,并为他们的研究成果寻觅市场。
地貌如果被看作某一种现象,那么侧重于发展过程的研究就会导致发生观点和地壳变形理论的建立,这正是系统地质学所关心的。地貌发展如果作为整个地壳发展的一部分而加以研究,现在成为了解过去的锁钥,地貌研究就帮助建立一个年代系统,这正是历史地质学所关心的。根据这个观点,奥季耳维(20 :75N] 、D,的翰生和 K.布里安(100 : 199〕等学者都认为地貌学只是地质学内的一个工作方法。
相反的,赫脱纳断言:地貌学如果满足地理学的需耍,“它必须经常记
① 指地貌研究。——译者
住与其他地理现象的因果相互关联性(urs5chlicheZusammenhang)”。他认为:如果把重点放在地表形态的地质年代之决定,或放在像准平原那种于现在景观中极少残留痕迹的古代要素上,这个观点就被忽视了[12:45]。
地貌工作者时常不能够认识到这个内容的分歧。因此,伍特里季在《二十世起的地理学》一书中的《地貌学进展》一文中但白地供认:他“始终强调地貌学是地层学的补充——一个说明地史的工具”,并且是“地质学不折不扣的一部分”。然而,“地貌学的方法和结论对地质工作者和地理工作者同样是必要的”,而“地理工作者在探索地貌的成因以前,不能把它们作为给定事实”。这个断语所基础的类推法,把地貌作为许多对象的本身,而不是一个对象的形态;①并进一步假定:说我们必须知道地质构造,就等于说我们必须知道演变[3: 176f〕。
那些坚持地理工作者在地貌研究中必须遵从发生观点的学者的一个更常见论点是:任何其他途径都是枯燥的,缺乏想像力的,并且缺乏任何值得探讨的“问题”。严肃地说,这个论点不是反对整个地理学,就是反对在地理学中包括任何地貌研究。
它自己恰就是缺乏想像力的一种表现,或是由于不能认识到地貌研究在地理学中的作用所产生的一种近视。在地区变异的复杂统一体中,地貌与其他因子在作用上关联的方式,提供了一系列问题,对它们的分析需要精详的探讨。
站立在皇家峡谷②的吊桥之上的观察者,俯视着深达 1,000 呎的裂缝, 就面对两种不同的问题。一方面,什么机械力的组合和什么不同的岩石构造产生了这个在坚硬地表上的非凡切割?另一方面,是什么人类远见和讨划横跨这个峡谷建造了更非凡的铁路?什么精巧方法把它在峡谷壁上系牢,并在急流上飞渡,又在落基山东麓肥沃地区的发展上产生了什么深远的影响?
地貌的地区变异性和气候、土壤、植被、农业措施,运输以及许多政治和战略耍素的地区变异性之间,有一大群因果关联性在密切关联着。这些相互关联性提供了一大群问题,对它们的因果关联性的探讨,是理解地区变异性的必要因子。这里的困难,并不是缺乏重要的“问题”,而是它们的困难的复杂性。
在许多事例中,较好的途径没有问题是从农业或运输条件开始,寻找它们和地貌变异的关联性。但为了发展地貌重要性的比较研究,亦需要反过来研究关联性——例如岛耳曼在太平洋岸西北区域地理中对哥伦比亚河和蛇河的重要性的研究[120],或者在我们(指美国——译者)较老的文献中关于哈得逊一莫霍克凹地或阿帕拉契安屏障的重要性的研究。但这种研究,需要地貌以外的专业知识,对一般地理学知识都要有所了解。在因果关联性的研究中,对实验地貌学或描述地貌学的成果的利用,需要对地理学中所有相关联的部问题域具有透彻的知识。
这种研究的一个基本条件是发展对于其他因素作最重要关联的特性进行地貌描述的方法。在现实的迷乱的复杂性中,以明白的和可用的方式进行决定,本身就是一个问题,并为追求知识的重要问题。地貌一方面是最易于观
① 一般人写到地貌时,时常误把它们作为实际的对象。实际上所研究的只是地球表面的形状,它只是一个单一对象——岩石圈的一定有限属性。
② 皇家峡谷(RovaI0Gorge)在美国中西部的落基山地中。——译者
察的现象之一,同时又是最复杂的现象之一。陆地的形状排列成为无数的要素,没有一个与其他要素截然分开,并且都在体积上和形状的三个量度上彼此差异。再则,这些地貌要素在地面组成物质的质地上和地下组成物质的构造上彼此不同。最后,不同要素相互间的位置以及不同地貌类型的空间分布, 组成了一个在地理学中具有重要意义的复杂模型。按对人类的重耍性来衡量,并分析这些内有特性——为了理解一个地区重要的地貌特性略去成千上万被认为次要的——是一个极其困难的学术问题。①
发生地貌学的学者当然很知道地貌祥情的极其复杂性,他们之所以相信通过发生的决定就可取得衡量最重要特性的最有效途径,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是,“重要”本身是一个无意义的词语。对一个目的重要的,对另一个可能就不重要,而每一个科学分支都有其不同的目的。煤是一种在成分上、构造上和位置上变异的物质,这些变异性的重要性对古植物学工作者、矿冶工程师以及化学工作者都不相同;对某一煤矿、演变的古植物学研究,并不一定能告诉化学工作者关于煤所必需的知识,反之亦然。对于煤,一个化学工作者能够决定他所需要知道的,而不必研究它的演变。
对这些具体问题,作为一个普通法则而断言:“了解任何事物最好的方法是了解如何演变或发展”[93:46],并不是答案。
对无烟煤的演变的完全了解,并不对它开始燃烧所需的条件提供一个了解。这个阐述甚至在理论有效性的范围内——假如我们知道一个对象的全部历史,就掌握它的全部认识——在实践上仍可能是错误的。发生地貌工作者并不能知悉一个地貌演变的每一项事物,假如他知悉它们,亦不能把全部详情表达出来;但是,他所不知悉的,或在解释它的演变一般过程中作为次要事物而加以删略的,可能就是目前与地区变异其他因子作最紧密关联的事物。
对任何这种理论的验证,并不是它的逻辑,而是它的实用性。确有一些事例——例如火山、玄武岩岩脉,或褶皱地区的岭和谷——甚至对其演成历史具有一部分知识,就可帮助对它的现在特性的理解。但在另一些事例,这种不完全的知识可以导致相当错误的印象。在彭克所举的事例中,由于组成物质和演变一般过程的相似性,波希米亚古地块被认为与法国的中央古地块相似[1:388f]。但在现代地貌中,这两个地区代表凹与凸的基本不同,而这个显著不同所由产生的最现代演变阶段,在每个地区的整个发生中只是一个次要部分。
因此,对理解作为地区变异的一个组成因子的地貌现有特性,发展的解释性分析起了帮助作用或削弱作用,是一个判断问题,而不是逻辑问题。这确是有些令人困惑的:坚持这种分析对地理学具有价值的人,主要是生产它们的人,而不是使用它们的人。①
① E。哈蒙在一篇于 1954 年美国地理工作者协会宣读的论文中,描述了关于这个部门的一个研究任务所遭遇的一些问题。他的学生 R.N;杨又在《波多黎各地理论丛》的《波多黎各地貌的一个地理分类》一文中
(波多黎各大学出版社,1955 年,27—46 页),提供了具体例证。
① S.W.伍特里季和 D,林敦 1939 年出版的《英国东南部的构造,地面和水系》(不列颠地理工作者研究所, 出版物第十号)一书的序言和结语中,表示了和伍特里季在以后方法论论文相似的观点,并断言该书显示了发生研究在地理学中的必要性。第二纪中叶的褶皱和侵蚀的探讨,是否能帮助读者理解现在的地貌,并是最有效的方法,每个译者必须自己加以判断。
发生分析在地理学中的有用性,只在它以那些与地区变异其他因子最密切关联的特性来解释现有地貌时,才可能得到。地貌工作者如果主要以地貌作为研究地质过程或决定地史时期的手段,他的解释性描述将如克塞利所指出的,时常是“一个缺乏描述的解释”[107:5]。鲁塞耳和克塞利都总结说: 为目的在于解释成因所控制的地貌学,百年来对世界大部分地区的地貌没有能够给予明晰的描述,虽然其中有些地区曾经地貌工作者详细调查过(114: 107]。
地貌学的传统是对过去曾发生现象的解释胜于对现有现象的描述,这具体表现在地貌的分类主要根据发生而不重视形态。没有必要的理由可以假定一个发生分类会对现存形态提供一个有用的分类,经验表明,时常适得其反
[1:388—91〕。乌耳曼在哥伦比亚河和蛇河对太平洋岸西北部地区变异的重要性的研究中,提供了另一个例子。他发现“先成”、“叠置”或“劫夺” 等概念在描述上既不可靠,又失之笼统,更富有描述性的应孩是“diOric”
(一)条河流切穿山脉)或“oxotic”(一条河流横贯了沙漠)等术语[120]。30 多年地理工作者所提出的这些抗议及相似的意见,似乎碰到了教条的
墙壁。佩提尔没有经过讨论就断言:“一个根据发生分类所进行的描述,不但最能满足地理工作者的需要,并能使许多其他认为应用地貌学(applied geomorphology)有用的人感到满意”[4:368]。同样,伍特里季和伊斯特在面对一个发生描述的失败,并称之为一个“不能答复的争辩”之后,又回复到这个教条:“最好的分类,包括地貌在内,是发生学的”[93 : 45〕。这个教条可能从另一个教条中派生:“了解任何事物最好的方法就是了
解它如何演变或发展”。这只有在我们对演变具有全部知识时才是有效的, 而这是永不可能的。再则,在定义上,一个分类在许多方面是有意识地不完全的[101 : 85〕。如果分类根据发生原则,它就只描述那些在要素发展过程中最属重要的因素,而忽视了发展史上相对次要或偶然性的因素。但是这些被忽视的因素,可能就是决定现在地理学中与其他因子作最紧密关联的特性的因素。
根据演变的分类,可以怀疑是不是一个来自生物科学的轮人品。生物标本的分类取决于它们现有的特性,把不同标本包括在同一种之内构成了一个归纳的理论,即它们具有共同的起源,因而在发生上大部分是同一的。理论如果是正确的,在现有特性上可以预针到比我们已观察到的多得多的相似性:那就是说,正确的分类可以增加我们对标本的知识。
这个原则在无机界不能应用。把几个完全独立的要素包括在同一发生分类之中,只是把每个要素的全部解释削减到最大的共同因素。不论相似性达到什么程度,仍不能推测其他因素及其结果将是相似的。总之,并不增加新的知识。
因之,甚至就动力地貌学而论,一个发生分类是否适当,也很可以怀疑。在科学的正常程序上,观察之后就紧跟着分类,从而使可观察特征可用发生术语加以概括。正如地貌工作者鲁塞耳和克塞利指出的,地貌发展过程很少能直接观察,而必须从可观察特性的研究中归纳[鲁塞耳和我谈话;107:5F]。发生分类因此是科学研究结果的一个分类,之所以经常发生修改,并不由于对可观察事物有了更全面或更正确的认识,而仅由于科学新理论的发展。① 发生地貌学的地位我们已发现,地貌这同一对象的研究,可以对地质学和地理学都起作用。就地质学而论,陆地现在的形状只是一个出发点,但对地理
学而论,它是极其重要的。另一方面,地貌的演变对地质学是必要的,对地理学则只具有间接的意义。有时是需要的,例如现代的地貌变化。有时只是作为理解现在形状的一个帮助。
但是,科学的分工并不能经常遵循这个逻辑的区别。在这个事例中,它似取决于对资料和技巧的专门知识。个别地貌工作者实际上进行了所有三方面①的研究。因此,地貌学更逻辑地与地理学联系,还是与系统地质学或历史地质学联系,依赖于地貌工作者自己的观点。②这个结论如果是健全的,普通常识和礼貌都要求任何具体事例决定权留给地貌工作者自己。
正如赫脱纳 30 年以前以及伍特里季较近时期所说的,问题并不在新一代的地理工作者是否会排斥地貌学[12:45;92:91],而在于地貌工作者是否会与地理学丧失联系。勒利最近要求自然地理学者“单纯追踪自然法则在地球上的作用”,听起来像是“出走”(exodus)的号角之声[108]。根据上一章第一节的讨论,地貌学在这样一个“出走”中,并不会成为自然地理一个新的、一贯的领域,而是成为许多性质迥异的领域。
地貌学可能向地质学投降。实际上,在许多大学的分系中的变化,仍将继续尾“三角港”。我用实验的描述给三角港、峡湾、单面山、谷地、山地及三角洲等术语下定义而没有考虑发生。它就归属在那里。然而经验表明: 地质学对地貌学具有边缘的兴趣(从理论上亦是这样)。地貌学除了对地层学和地史学具有贡献以外,它对自然法则作用于地球的探讨再三增加了地质学的说明,并为其他院系的学生提供了有用的“服务裸程”。但对大部分地质学所研究的主要问题并不是必要的。因此,这是不足为奇的,与地理学密切联系的地貌工作者似乎并不想转移到地质学中去,虽则一些地理学者会不客气地这样建议过。
另一方面,在地理学中,地貌特性的透彻理解显然对变异的研究是必要的,这不但提供发生类型,并对世界每一地区的特性增加了解。因此,地理学完全有理由欢迎地貌工作者处于同一领地之中。在这个广阔的领地中共同工作,根据自由研究的原则,我们不允许对任何学者可能进行的研究加以约束或限制。希望一个地貌学者——不论作为一个地质学工作者或一个地理工作者——观察景观而不想知道现在地貌的发展,就拒绝给他科学的基本精神。由于追求这种知识而批评一个“地理的地貌工作者”超越地理学的假想范围,将是卤莽无礼的。
但是,地貌学如果成为地理学的完整组成部分之一,可以要求它有义务接受地理学的总目的——地球作为人的世界的变异特性之解释性描述。地貌工作者如果坚持非地理性之地貌研究对地理学是必要的和足够的,伍特里季所称地理工作者对地貌学的地位的“无穷和厌倦的争辩”就将继续下去。地貌学如果要完成它作为地理学一部分的作用,地貌工作者似乎应该询问(而不是告诉)其他地理工作者:他们从地貌学中需要些什么?
地貌的差异,显然组成产生地区总变异性的较重要变数之一。但是,这个总变异性并不是地区中变异要素的总和,而是那些要素在相互关联中的统一体。这些相互关联性依赖于一定时期中的过程,在这个时期内不同要素在
① 揩地理学、系统地质学反历史地质学。——译者
② 伍特里季似乎在 1945 年基本表示了这个结论,如果我对他关于 w.M.台维斯和 w。彭克地貌研究方法的对比了解是正确的话[92:14]。
形态上发生变化。就了解那个统一体而论,追踪远在该统一体开始以前的地貌发展是没有必要的。所需要的是现有地貌尽可能最明晰的、有分寸的和有用的描述:而现有地貌的分类,要使它能够与其他地球要素的关联性进行发生研究。发生地貌学研究对地理学的价值,依赖于它们对与其他地球要素作重要关联的现有地貌特性所作的进一步理解的程度[参考 59:42〕。因此, 不论什么专业的地理工作者,都欢迎鲁塞耳和克塞利“一个更具有地理意义的地貌学”的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