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地理学是地区差异的研究” 意味着什么?
关于地理学是“地区差异的科学”的阐述,许多人感到难以理解。1925 年苏尔在详述赫脱钠的地理学概念时,首先介绍了“地区差异”这个术语。之后,这用两个简单英文①就可代替许多文字解释的术语,为很多美国地理工作者所采用。同样理由,它再三在《地理学性质》一书中出现。
然而,经验指出许多读者对这个术语是不理解的或误解的。绝大部分对于这个术语所代表的概念的抨击,是由于批评者只根据他自己对这个名词的解释而进行推理。假如批评者的推理引导出了不可接受的结论,他就不但丢弃了这个术语,并丢弃了它所代表的概念。
这个概念渊源于李希霍芬对于洪保德和李戴尔的观点的综合[1 :92], 并在赫脱纳的著作中获得最详尽的阐释。就是赫脱纳所阐述的方式,或略经修改,为 20 世起绝大多数德国地理工作者所接受。〔1 :92,98, 138; 46: 147f:411]
赫脱纳多次用略有不同的方式阐迹这个概念,但具体内容很少改变。在 1898 年,他认为:“从最古到现在,地理学的明确主题是认识地理区域之相互差异”(DieErkenntnisderErdrǎumenachihrerVersChiedenheit),人类亦包括在一个地区的自然体(Landesnatur)之中,并且随着科学的普遍发展, “在地理学的所有分支中,单纯描述为探讨原因所代替”〔9:320;1:98]。
在 1905 年,他写到“地球的地域科学或研究地区和地方的差异及其空间上 关 联 的 科 学 ”
〔nachihrerVerschiedenheitundnachihrenraumlichenBeziehungen),或者“研究地球表面上区域差异的科学——即作为大陆、地区、地方和地点的复合体”〔11:553;2:122;1:237]。他亦谈到地区的特点〔11:561;2: 123f;l:142〕
他的全部思想在 1927 年的一个长篇阐述中表现得最为充分:“地域观点的目的,是在通过对不同现实领域及其多种表现形式的存在及其相互关联性的理解,来认识区域和地方的特性,并且在大陆、大小区域以及地方的实际排列中,作为一个整体来理解地球表面。”①
人们所更熟悉的费达耳—白兰士的阐述,形式和腔调虽有不同,意义是相似的:“地理学是地方的科学”,它研究各国的性质及其潜力[1:241]。“一个国家的特点”,取决于它的要素的总和,“与地方差异性相联系的社会多样性”[1:131]。最近,乔利在他的杰作《地理学研究指南》一书中, 重述了这个观点:
“地理学的目的是在认识地球”,并不在认识自然的、生物的和人文的等一系列现象的某一单独现象,而在作为一个整体,研究“它们相互间产生
① “地区差异”在英文中只有两个字:“arealdifferentiation”。——译者
① 德 文 原 文 为 :“DasZielderchorologischenAuffassungistdleErken- ntnisdesCharakteresderLanderundOrtlichkeitenausdemVerstandnisdesZusammenseingundZusammenoirkensaervers chiedenenNaturreicheundihrerVerschiedenetErscheinungsformenunddieAuffassungderganzenErdoberflacheinibrernat urichanGhiederunginErdreile,Lander,Lands-chaftenundOrtlichkeiten”[2:130]。其中若干术语的正确翻译,当根据上下文的语气以及赫脱纳的习惯用法。
的组合,因为这些组合,形成了我们所感受到的地球表面上不同的自然和人文状况⋯⋯这个地球表面向我们显示了可惊的多种状况:海洋,大陆以及复被其上的多种多样植被景观,文化制度,人类社会所形成的聚落形式和地区组织”。〔52:14f〕①
自从《地理学性质》一书出版之后,许多作者企图用一般社会人士所能领会的英文来阐述概念。因此,1950 年英国地理工作者的语汇委员会提出了地理学的定义是:“特别强调地区的差异性和关联性,来描述地球表面的科学”〔76:158〕。美国大学词典的编者,在和我商讨这个定义之后,提出了一个长得多的解释:“通过气候、地形、土壤、植被、人口、土地利用、工业,或国家等因子以及由这些因子所错综组成的地区单位的特点、排列和相互关联,来进行地球表面的地区差异性的研究。”詹姆士在为美国地理学委员会写的《美国地理学:回顾和前瞻》一书的序言中,将这个定义加以简化: “地理学探讨现象(这些现象组成了某一地方的特征)的组合,以及地方之间的相似性和差异性。”〔4:6〕
这些阐释都没有显示它们所产生的思想背景。应该对概念作进一步了解,从而用简单的术语阐明地理学得以存在的基本理由。假使地球上任何地区的因素祖合——气候、地貌、土壤、人口、作物、农庄、城市等等的特定情况——几乎和其他地区相同,地理学将只限于决定这些不同因素的相互关联性,所产生的综合体将在世界重复出现而并无差异。在这种情况下,地理学就是能作为一门独立科学存在的话,它的发展无疑是迟缓的,并且是一个索然寡味的综合性科学。
然而,在人类发展的很早阶段,就发现在这个世界上,地方与地方之间有着很大的差异。为了满足人类对这差异的好奇心,地理学发展而为一门大家喜爱的科学。从最早时候起,不论从交通阻塞的近处或从远方归来的旅客, 都被要求告诉留在家里的人:所拜访过地方的事物和居民是怎样的。
这种人类对视野以外的世界(这个世界与本国具有不同程度的差异)的普遍好奇心是所有地理学的基础。在无数曾经明白阐述这个原则的各国地理工作者之中,值得特别举出:斯特拉波、费达耳—白兰士、伏耳兹、苏尔和达比〔1 :130f;67:3,10〕。
地球上所有地区相互差异的事实,又导致了对不同地区呈现相似情况的特殊兴趣。进一步检查之后,会发现它们永不会真正相似,肯定不会像“一个豆豌中的两颗豌豆”,甚至亦不会像两个纯属欧洲血统但在大西洋两岸出生和生长的人在体格上的相似性。然而,不同地区相似之处并不比差异之处次要一些。对这些地区的比较研究,使地理学接近于实验科学所用的方法, 以某些事实作为常数加以控制,另一些则作为变数。
如果在地理学“地区差异研究”的定义中,删去了“研究”两个字,上述相似性研究就可似不考虑。地区相似性的探讨并不显示差异之点,后者并不需要探讨就可肯定其存在,需要探讨的只是差异程度的大小。假使这种探讨显示出在某个要素或某些相互密切关联的要素上(例如我们称之为气候而决定着大气状况的降水量、温度和雨量等),几个地区之间差异很小,就可以说这些地区在气候上是”相似”的。于是可以认为这些气候情况彼此“相
① 没有疑问,乔利的著作受到费达耳—白兰士的巨大影响。但在他的书中,并不能辩认他与赫脱纳及其他德国地理工作者的相同观点,是出于他自己的独立思考,或由于他人著作直接的或间接的影响。
似”而与其他地区“不相似”的地区(那就是说,只是在次要程度上彼此不同,而与其他区域则在主要程度上不同的地区),是同一类型的典型地区。采用这个方法,我们可以构成一个一般概念,例如:“地中海式气候”
可用来描述任何属于该类型的地区(区域)的气候现象。或者,除了“地中海式”或“湿润大陆式”等考虑所有气候情况在内的综合概念之外,可以建立主要组成因素(降水量、季节温度等)的发生学概念,亦可用这些一般概念的组合来描述世界上任何地区的气候总情况,例如:BSh(柯本)或 DA’w
(桑怀特)。
当然,这样把几个地区的气候似乎很相似地加以对待,在我们对区域特性的分析上引进了一定程度的错误。在较大规模的分析上,我们可以用较详细的一般概念(例如 BShwg①)来纠正这个错误。但是,不论我们将这种过程进行得多远,一个地区的两个部分之同仍然保留着若干重要的差异。通过这个方法,我们建立了区划系统,将世界的地区划分为多种区域,有时称之为“一般区域”,因为它们是以气候、地貌、土壤或农业制度等一般概念为基础的。
因此,“相似”并不是“差异”的对立面,而只是一种将次要的差异加以忽视,将主要的差异予以强调的概括。有些作者为了避免误解,时常说“差异性和相似性”,而没有认识到这种提法是重复的。②亦很有可能,“差异性”
(differences)这个名词的重复应用,易于强调“对立性”(contrasts) 的寻求。所以“变异性”(variation)这个名词似较为妥当。
假使探险家和旅客从世界许多地区所传来的多种现象的变异(例如居民的人数、习惯、职业和迁移以及土壤、地貌、气候等情况的变异),除了一般位置以外彼此同没有联系,地理学就只是各国事物的目录或百科全书了。这种知识库可以满足一般肤浅的好奇心,对商人和政客亦有用,但不能满足哲理探讨的需要。这种知识上的兴趣①从人类最早历史时期以来就已存在了。
旅客从外地传来了未经整理的和彼此不相关的许多现象的差异性,动脑筋的学者则把这些现象组织起来,并解释其相互关系。如果这些早期作者多用了一些想像而事实少了一些,他们的途径至少是对的。在各地区并多现象的变异性之间,是具有显著关联性的,而各时代的地理工作者都关心于这个具体存在的关系的追寻和阐述〔1:120,237—40〕②。
赫脱纳及其追随者,为了强调这种关联性在地理学中的特殊重要性,用“因果相关”、“因果联系”或“相互联系的差异性”等词句来阐述或探讨这个地理学概念[1:92,98,142,237f,240—43,335—37〕。然而,许多批评者从“地区差异”这个术语推理,说地理学限于“地区的辨认”或“地
① BShwg 是柯本气候分类的符号,BS 指草原气候,h 指最高月平均温度超过 22℃,w 指冬季干燥,g 指恒河式气候即最高温度发生于五月。——译者
② 赫脱纳偶尔亦用这个双重的提法,但注意到它在逻辑上的重复性〔2:275f〕
① 指哲理探讨。——译者
② 《地理学性质》一书第三部分 C 的标题将“地理学作为关联性的科学”这个概念标为“历史发展中的歧途”,是不对的〔1:120〕。在该部分头三段中已清楚地说明了作者所想说的。地理学和其他科学一样, 企图“了解它所研究的现象的复杂关联性”。但是,地理学不能仅限于那些关联性的研究,特别不是“人地关系研究”。显然,关于“歧途”的标题应该是“地理学作为人地关系的科学”。(此处“人地关系” 正确的汉译,应作“人与自然的关联性”,为了照顾传统的译法,姑仍作“人地关系”,下同。——译者)
区简差异性的建立”,或“单纯描述”。
在斯佩特的若干评论中,探讨了这个误解的历史根源。过去在英国和美国流行的地理学定义,经常包括人与自然的关联性这个概念在内,因而认为“地区差异”这个定义太“严格”了,它“避免提到这个悠久的概念”〔89: 15〕。但是,在任何科学中,现象的研究肯定包括其关联性在内[ 1 :120]。天文学、经济学、地质学或动物学的学者为他们自己的科学下定义时,并没有提到“关联性”或“定律”,显然认为这是不言而喻的。①在英藉国家的地理学传统中,唯一强调人与自然这个特殊关系的定义,将在第六章讨论。
正如赫脱纳在 1905 年所注意到的,地理学现象的关联性或因果关系有两类:在一个地方不同现象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及不同地方诸现象的关系或联系〔11:557;1:142, 240〕。后者必然包括地区间运动在内。动物,水和空气,甚至固体物质,都从一个地方移动到另一个地方,从而产生地方之间的相互联系。
人类进入舞台以后,地区特性的动态方面变得远更重要;因为人类特殊本领之一,就是不但他本身能够从一个地方移动到另一个地方,并且能使其他物体同样发生移动。因此,特别在人文方面,地区间不但在形态上,并且像李戴尔所说的,在生理上亦发生了差异(为了避免与有机体发生混淆,“生理”最好改称为作用上的关联,包括其运动在内)。
乌耳曼曾建议:“地区差异”应该作为“空间相互作用”这个地理概念的衍生概念〔121:60]。我觉得这似乎是由于对前一个术语的误解,如果对后一个术语并不同样误解的话。空间相互作用只能意味着不同地方现象的关联,而这些现象,不论在地方之中或在空间运动,都组成了有关地区特性的一部分。所风情况是倒过来的:静态特性或形式的变异以及动态特性或作用的变异,都包括在地区变异或地区差异这个概念之内。
过去就认识到两个方面①都是必要的。李戴尔就曾清楚地阐述过〔22: 48f〕,赫脱纳在 1905 年关于地理学概念的阐述亦提到过〔11:552;2:117;
1:142〕。赫脱纳并曾警告在地理学上夸大空间关联性而忽视地区差异性的倾向,他认为拉采尔应对这个倾向负一部分责任。②有些批评者关心到赫脱纳的概念并不能使地理学建立为一个独立而明确的科学,因为其他“地学”亦研究地区的差异。赫脱纳曾解释过:并没有这种清楚而截然的区别存在,因为所有的科学是一个整体,只是由于人力有限,才或多或少地任意加以划分
〔2:110ff;1:142,368〕。地理学在分析地方特性中的全面观点,使它和重点分析特殊部门现象的系统科学迥然有别。这两种观点在特定研究中可以结合起来,正如一个经济学者可以应用历史的观点和方法。这种研究算为地理学的一部分,或算为系枕科学的一部分,或两者都算,是分类上的一个次要问题,视特定研究观点所相对偏重而异。这个差别,在劳普根据洪保德的
① 例如查一查《美国大学词典》关于这些科学的定义。在该词典中,科学术语都由专业顾问编辑,引言中载有参与者的名录。
① 指空间相互作用和地区差异。——译者
② 这并不是说乌耳曼倾向于这个夸大。他对“空间相互作用”的强调〔121,122〕,是对美国过去地理学思想过分强调地区形态和类型而忽视动态和作用的一个可喜反应。在《地理学性质》一书中,许多地方亦对这个观点进行了批评〔1:224—27,281ff,364〕,但在该书中缺乏对现象的空间相互作用的详细分析, 这无疑地反映了写作时的一般态度〔1:vii〕。
概念,①探讨“地植物学”与“植物地理学”的不同时,获得了很好的说明〔113: 346;128]。地理学的唯一目的是通过共同组成地区变异性质的所有相关现象,来理解地区的变异性质。
